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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三十七章 超群懒

    鸷国的边陲小镇,我的存在不起眼,齐国有不少的漂亮女孩子嫁到鸷国,因为鸷国的男人都很健壮,女人们生活的很性福。

    目光自屠户肌肉男的身上,转移到斩板上的猪爪,我便想人肉也可以这般,可以被出卖,可以背信弃义,可以论价。可笑的我轻易的相信,听信柳絮飞的谎言,男人是不被信赖地,我‘一觉’睡醒后,发现自己已置身于鸷国,马车上昏睡了三四天,当然是柳絮飞的杰作。

    我的身边安排了两个教徒,他们唤我:夫人!我忍不住嗤鼻,柳絮飞的帮派,居然被称作:风云教!我的自由只限于这小小的村镇。

    我对着屠户肌肉男道“我要的猪脚脚,它是光脚脚,不要毛脚脚,你给我毛脚脚,我就要光脚脚!”很拽,很大爷的口气对屠户说。

    屠户一愣,本着客户是上帝的优良服务品质,拿着屠刀为毛脚脚剃毛,完成纤体工作的屠户将猪脚甩落出优美的抛物线。

    我要得光脚脚在我眼前,仔细打量后,对屠户说“上边有毛!”

    失去耐心的屠户将猪脚上长有的,仅剩余的最后一根毛拔掉,粗声粗气的道“小娘子瞧仔细啦,再没毛了!哪个猪脚不长毛?啰嗦”。

    我又仔细打量下猪脚,指着乌黑的一根毛发道“那,这是什么?胡须?”

    屠户最终爆发,怒吼“那是老子落得毛,怎么着?也想给老子剃毛?存心找茬,老子不怕!”

    我朝后猛退几步,风云二人护着我,我朝屠户冷笑“姑奶奶就是存心找茬,你一个莽汉能把我怎么着?”

    屠户朝四周招一下手,周围杀猪卖肉,卖菜的大爷,老奶奶一齐蜂拥而上,我晕,原来黑帮无处不在,自助友爱团体无处不有。

    风云二人挡住攻势,我则搭上一辆运载货物的马车,顺风而去!

    柳絮飞不是轻言放弃的男人,他私底下一定有了计量,我不会笨的一直置身于他的掌控之中,鸷国——既来之则安之,逃亡和隐居并不是唯一的出路,却是必须的。

    我必须尽早的回到孩子的身边,那些女人们花钱买凶,企图在昕国外将我处决,如果杀不死我,她们可能会向孩子下手,可能会和皇室的别的人联合。

    我虽不愿成为《后宫XX传》的女主,但现实摆在眼前,不得不面对,对宁炎焰的感觉,说不出的感觉,不喜欢这类自傲独尊的强势男人,不能容忍男人三妻四妾的随意和潇洒,当然,他们认为那是繁衍后代所必须的,为花心,为不负责任充分的铺垫了后路。帝王自喻天神,从不出错。把错则归结到‘放肆’无礼的人身上,失了宠爱的女人永世不得翻身,起死回身再获大权的女人占少数,于是女人成了妖魔,为生存为权势,为欲望不得已成了祸水!

    千古一帝的康熙爷,拥有无数的宫妃,生下几十个皇子皇女,言情著作一力将他塑造成专情无敌的大帝,为他的诸多妻子做了个合理解释:瞧,他太专情,不能忘却生命中唯一的女人,所以,他便无心,继而花心!当然令千古一帝不忘的女人肯定是穿越女!

    妻子多的帝王,花心有理由。对于康熙后的雍正,嫔妃可谓少之又少,那么一定也有猜想:原来父子二帝王都遇见了无敌穿越女,只不过雍正似乎更痴心一些,嫔妃少便是证明!

    宁炎焰达到康熙,雍正的级别,我看还需很多年,权势财富总会让男人拥有的比别人更多!天生的自大、尊贵令皇帝看不到旁人的好,更不能为了一株小花放弃整座花园,即使一个女人得到他全部的爱,她仍不是唯一的。

    赢得皇帝的爱,女人需对付很多敌人,一:跳跃纷纷的青春无敌,努力向上,博得帝王宠爱的女人们,二:不忿失宠,寂寞的嫔妃,三:幽怨神经质的无害小妾,四:不忿后宫女人掌权的忠实大臣,文人学子,五:野心称帝,密谋夺权的某人士,六:最大,最难搞定的是皇帝本人,难以预料的背判和不定时的意志不坚,他面对的诱惑太强大,何况他本人的荣誉感,自傲,比任何人都多些。

    你看,和皇帝谈感情,太伤脑细胞,谈情说爱不但不能令身心愉悦,反而伤心伤脾,精神力的大比拼,实在没精力没氛围去应对,不愿花大半生去追求可能存在的永恒!

    但,为了孩子,必须和他有接触,心里爱的男人不一定会一心为我,我为的不见得是我爱的男人,嬉笑怒骂的面皮下,掩藏的不过是蝼蚁的人生。外表的艳丽透射地是人间沧桑,美或不美的人,同样会经历风雨,因美丽、丑陋衍生的罪恶,归结于女人的孱弱!

    言情正剧里的女主角总是会很受伤,很纠结,关己则乱!我的要求很低,低到只要能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且有自保的力量,不被外界伤害。

    车辆驰进鸷国的大城,目瞪口呆的运货工看见一个女人,自车上跳下,一溜烟,转角处不见。

    我找了家不起眼的便宜小店,随身携带的碎散银子,足够对付一些时日。食客中有一位衣着普通,却引起我注意的一个人,洗的发白的蓝衫,整个人蜷缩,素发的旧布条,松垮的系着,整个人看起来貌似清洁干净,但他脚边的烂泥,指甲缝里的黑物,啧啧,实在是碍眼!

    之所以,我能观察的这么仔细,原因是我离他很近,这个人浑身懒散的似一条无尾鱼,睡着了还打着不吵闹人的呼噜,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不打算打扰他人的好梦,放轻了步子,隔了几张桌子,我为自己点了几样菜。

    那个人很能睡,对四周吵杂的环境,不做任何反应。

    我茫茫然的细嚼慢咽,一边无味的咀嚼食物,一边无趣的打量四周,仿佛置身于人际荒芜的沙漠,心的地方杂草横生,此刻正蹿着一丝小火星,连仅剩的植物都将毁灭,烧个干干净净,寸草不生!

    “嘿,不吃饭的就给老子挪窝,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一粗壮汉子朝熟睡的人儿发飙,他们其中的一个看见独处的我,邪笑着朝我走近。

    对于可能的危险,我不怎么担心,我好奇瞌睡男的反应,我出声“喂!男人这么凶,没女人喜欢哦!他可以和我凑一桌”。

    大汉和朝我走近的男人一愣,大笑着“老子还未见过英雌救美呢,怎么着今天让老子们见识?你要怎么‘救’这个懒鬼?”

    我迟疑“他只是瞌睡而已,怎么说这位公子懒呢?做人要厚道,要留口德,为子孙造福”。

    走近我的男人猛一拍桌子,真把我吓到。看来‘绅士’们要动粗!

    穿蓝衫的瞌睡虫终于不再睡,许是被人打搅好眠,他的心情很糟“吵死了,都给我滚出去!”

    几个人一伙的向瞌睡虫攻击,但,三拳两腿的就被瞌睡男打发,见我一点也不稀奇,他微笑,慵懒,迷人!

    “好大胆的女人,我若再不醒,可就落得被‘英雌救美’的名声!不过,女人家遇见这样的事,最好能躲则躲!还有,你刚才的神情太哀怨,好似刚死了相公的寡妇,我说的可对?”

    我含在嘴里的茶水,一口喷出,大怒“你才是死了老婆的鳏夫!睡死你才好”。

    瞌睡男一挽蓝布条,不羁的诨笑“我的名字蓝超群,怎样?”

    我的第一反应,他确是:超群懒!

    我摇头叹息,可惜了好相貌,可惜了好身材,偏偏是个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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