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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四节(第1页/共2页)

    听到爱的罗曼史,知道是伊矢打来电话。手指在衣服口袋里摸了又摸,想接,最终却还是挂断,只是喝了几口酒。

    是你女朋友打过来的吧?为什么不接?你们闹矛盾了?我告诉你,能够闹矛盾还是幸福的,说明你们还在乎对方。等到真的懒得搭理对方的时候那就彻底结束了,你们对对方就什么都不是了。

    你见过十行吗?他突然问她。

    那女孩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所有人对这些都很好奇,我以为你有什么不一样。果然也不例外。那我告诉你,见过一次。

    那能不能理解成,你们根本就是网恋。

    对。可以这么说。但不像你想的那样。我告诉你,我是有男朋友的人,他是个好人。并且我爱他,他才是我结婚的理想对象。可我同时又发现我的生活中少不了他。这个叫十行的人可以随意在我的灵魂上行走,他让我感到生命的自由。我时常会想念他,想念他不知不觉将我带到一个自由的境地。那是我向往的地方,那里充满快乐。但那种想念不是爱,那不是爱的味道。我肯定那是一种逃亡,潇洒地在现实世界的边缘行走,生活在彼此的幻觉之中。我见他并不像你们想的那样想要和他搞一夜情、做爱、结婚,或者做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而且我们没有做爱,没有亲吻,甚至连对方的皮肤都不曾碰触。

    那你为什么要见他?他问她。

    她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然后她喊了老板一声,又叫来一杯扎啤。杯子里啤酒的泡沫还没来得及完全退却,她一口气又喝了将近一半。

    我觉得你喝多了,你住哪儿,我送你过去。说着,他推了推她。

    她推开他的手说道,其实三年前的那个中午我不应该放他走,我应该让他留下来。告诉他,我需要他。

    可是他不会留下来。你不爱他,你最终会嫁给别人。你甚至给不了他任何东西。他的家在部队,他需要生长在有家的地方才能够呼吸。离开家他会死亡,但是离开你他不会。

    她看了他一眼,仿佛不敢确信这就是坐在她面前的这个男孩自己亲口说出的话。然后问他,你愿意听我的故事吗?

    他没有回答,然后听到她一个人说了下去。

    三年前,我二十三岁。二十三岁,是一个含苞待放的年纪。那年秋天的一个九月底,认识将近一年的他说要来博乐看我。整整一天我都在看他发给我的短信,站在窗户旁看梧桐树叶子一片一片地落下。我记得那年秋天的样子。天很蓝,蓝天上飘着几朵雪白的云。梧桐树叶子特别黄,黄到已经发红,沾染着整个窄小的博乐城。落到整条孤独的大街,在风中旋转。我甚至能够听到他们飘落风中的声音。整整一天,我哪里都没有去。直到夕阳西下,路灯亮起。

    十八个小时的等待之后,我见到他。

    落枳说,三年前,他曾见过一个女孩。并且送给她一本书,书里面夹着一片黄色的法国梧桐树叶子。他说,前一天晚上他们聊天聊到很晚,第二天一早他很早起来,顾不得不请假私自离开部队是不是会受到惩罚,或者会因此得到一些处分。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去博乐看她。在陌生的博乐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的院子里,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人群中等了四个多小时。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他把那本书看到一半,然后看到一片梧桐树叶子从天空飘落下来,落到他眼前的脚地。他蹲下身子拣起那片叶子看了看,觉得自己很喜欢它,于是把它夹到刚刚看到的那一页。以示纪念。证明在他二十四岁的时候,他曾等过一个人。

    见到他,你是什么感觉?

    没什么特别的感受,就是有点紧张。看到他在模糊的路灯中下了出租车,然后转过身。和想象的有差别,但是没想到那么帅气。洁白的皮肤,个子也很高。短发,很安静。黑色的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外套和裤子,黑色的运动鞋。这也是后来我才知道的,他喜欢黑色和秋天。喜欢黑色,就好像他走不出他黑色的生活一样。至于秋天,他说像童话,期待会有童话里的事出现。他的喜好很奇怪,喜欢吃馕坑里烤出来新鲜的馕和咸菜,将馕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加点清水,和咸菜泡在一起。他喜欢野人花园的歌。

    见到他之后,你后悔见到他吗?

    没想过这个问题,只觉得他是应该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我很感激。他的出现给我的生活带来许多可能拓展的空间,让我可以幻想。

    我一直想知道,像是三年前一样,三年后,你为什么还是非要见到他?

    她看了看他,轻轻地冷笑了一下,喝了口酒。

    她说,我觉得他一直离我很近,仿佛生活在我的生活里面,但我分明已记不清他的脸。我甚至不敢肯定即使某天他从我面前经过我还知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他,他的一切已经在我的生活中消失。说过的话,微笑的脸,看人时那种冷漠的样子。只有思念留了下来,成为一道疤痕。他成了我思念一个人的代名词,生长在我的生活里面,无法抹去。

    也许把他留在心里会更好呢?没听过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吗?

    问题就出在这儿,我努力地想要忘记他,可越是这样,对他的思念却越来越深刻。我拼命地工作、交新的朋友、和男友约会。可我还是忘不了他。我忘不了他,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当我知道自己根本就无法忘记他的时候,我再也不打算刻意去做这些。我想给他发短信的时候给他发短信,想给他打电话的时候给他打电话,想去看他的时候告诉他我想去看他。但是那个时候好像就变了,不久之后,我和他失去了联系。他的电话换了号,以前的QQ再不见上,经常进入的论坛和网站也找不到他。我不认识他的朋友和同事,没有他们家人的联系方式,这基本上已经说明我从没有走进过他的生活,他也没有意愿想要得到这些。但我闯入了他的禁地,并且无法从那里逃离。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一样,然后问她,以前在网络上到处发贴留言找的那个名叫十行的人应该和你找的是同一个人吧?那个发贴留言的人也是你吗?

    是。我没有办法找到他。遇到一个陌生的人就问他认不认识十行,进入一个论坛就发贴寻找他。有一段时间,我变得很疯狂,失去理智。很多人帮我寻找过,但很长时间过去之后,我一无所获。我至今能够听到的仍是自己一个人行走的声音,没有他,我的生活像被抽去了筋脉。

    我想一个人如果有心想离开另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再找回来的。但是,既然他愿意去见你,又不是想搞一夜情之类的东西,那为什么不再和你联系了呢?我看,你的情况也不至于让他做出这样的事。

    她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拿起他手中的杯子又喝了一口酒。

    她问他,你看过<法国梧桐>吗?

    <法国梧桐>?

    是。

    没听说过这样的书。

    那天走的时候他把它留在我的茶几上,是一个手抄本的。书里面夹了一片黄色的法国梧桐叶子。叶子还没有完全干透,散发出强烈的法国梧桐清香。后来没事的时候我翻看了那本书,本来就不喜欢看书,加上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看了很久。我把它放在我的床头柜一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一天看一点,用了一年的时间才将它看完。

    那是一本什么书?

    关于爱情、死亡,还有无奈的书。如果我当初知道看了这本书后我的欲望会变得和死亡一样,我不会看那本书。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手机又一次响了。

    对不起,我接个电话,他对她说。

    她看到他走到一个暗黑的角落,在茫茫的雪地,背对着她接电话。她一时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陌生的地方。黑色的夜。大雪。吃烤肉的人群。暗黑的街道。湿冷的空气。来来往往的车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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