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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126章:最大的情敌来了。(第1页/共2页)

    赵瑗是了解宋羿的,随侍皇帝身边,虽然有诸多的好,但有个最大的不好,就是不自由。不要说随口说话大声笑,不问着你,就没你说话的份。

    而宋羿最喜欢的是自由。

    赵瑗之所以忍着反感,放弃了不和秦奸相私下里打交道这项原则,是无奈之举,也是有私心的。

    他觉得目前这个状况,宋羿再日日的跟着他,也不太合适。

    再就是,像秦奸相说的那样,侍卫终究是侍卫,如果是自己给宋羿安排份差事,肯定不会有这个官职大。

    以宋羿的性格,把他放在别处,也不放心,他肯定同上下级都处不好。

    给事中随侍皇帝左右,主要工作是帮皇帝整理来往奏呈,皇帝要见谁了,偶尔跑个腿去通知。

    品级不算高,但是一品官见了,也得客气两句。你是一品,看不起他这个四品?说不定,皇帝忙累的时候,跟他聊闲话,话赶话的,说你两句不好,皇帝可能就有什么想法了。

    宋羿外表俊朗,现在有了清白的家世,又有这份光鲜差事,哪天想成亲了,杭州城的姑娘随便挑。

    好事不能全让一个人占完了,有得到就有失去。这件事对于宋羿来讲,好处远远大于坏处。

    为了宋羿有个好前途,自己心里那些不舒服,也就忍了。

    赵瑗在御书房见到宋羿,心情十分沉闷,经过这一番自我开导,在他出宫门的时候,已经彻底释怀。

    准备把这件事抛一边,不再去想,反正已经定局,眼前也改变不了。

    还是思考当下的正事吧。

    王嗣同,王嗣同,这只赖蛤蟆。

    这阵子只顾忙的,把他给忘了,不安心在湖州呆住,跑杭州来干什么,来找死呢?

    瞧他能的,没他,难道还办不成事了?

    赵瑗让马车赶到一个僻静的巷子里,换了身普通的灰布衣,又戴了顶凉帽便朝城北门方向走。

    街道两旁相较于以往,整洁干净很多,爱在树荫里三五成群围在一起喝茶的人都没了,衣衫不整的乞丐也没了。

    杭州知府王益昆是个利索人,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

    朝会上赵瑗反驳了示弱一说后,说了自己的建议,要让整个城市,展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把最好的一面,给他们看。

    让他们知道,我们丝毫不但心别人觊觎我们,我们有能力捍卫现在有的东西,还有能力卷土重来,收复河山。

    他的话落后,翰林院学士王子默第一个站出来附和,后面陆陆续续有四五人跟着附和。

    这时候,皇帝问了恩平世子赵渠的意见。

    赵渠说:“臣十分赞同大哥的说法。”接下来附和的人更多了。

    最后皇帝说:“少数服从多数,就这么定吧。”并着了杭州知府立马去办。

    虽然皇帝很多时候的决定,会受秦奸相的影响,但每逢大事件,都会有这样的情况,或是那样的情况出现,推翻了秦奸相的建议。

    赵瑗又想起了胖和尚说的话。

    现今沉稳得近乎有些懒惰的皇帝,当年也曾是一个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在未即皇位前,还曾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天下兵马大元帅。

    究竟是什么原因,才让他变化如此之大呢?

    赵瑗一路心事的走到北城门,看到一队人马正在入城。

    在奇形怪状,服饰各异的人群里,他看到了一位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人。

    那人穿了身极为普通的棉布衣衫,衣衫上没有一点装饰花纹。肤色是健康的麦黄色,鼻梁较于普通汉人稍高,眼窝略深,从赵瑗的角度看的是侧脸。

    侧脸好不好看,是评价一个人是否算得上相貌好的一个重要标准。因为侧脸好看的人,都是五官轮廓清晰。

    而轮廓清晰,会让人在哪个角度上去看,都好看。

    那人吸引赵瑗眼光的并不他英俊的相貌,而是他的此时的状态。

    在一队威风凛凛的人马里,只有他懒意洋洋。

    那是一种睥睨众生的懒意,仿若周遭的一切,他都看不见似的。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人一马走在荒野里,马蹄下践踏着没有反抗之力的野草,和草丛中卑怯的弱虫。

    赵瑗猜测这个人应该是传说中,完颜亮的汉人老师唐哲。虽然此前接到的信息中,说是个年轻人。

    这么年轻,还是很出乎赵瑗的意料,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

    就在这时,那人另一侧的骑者放慢了速度,与他错开了身,回头对后面的人大声笑着说话:“五哥,好饿啊,我要去找东西吃了。”

    是个英姿飒爽女子。

    “驿馆里定是备了吃的,何苦要出去花钱。”被她称为五哥的人,哈哈大笑着应话。

    是个彪悍精瘦青年男子。

    赵瑗微眯了一下眼,把头顶的凉帽向上扶了一下,望向他不远处的夜飞,对他招了一下手,问道:“他们是谁?”

    “完颜滚和完颜贞。”

    “另一个人呢?”

    “哪个?”

    “与完颜贞并骑的。”

    “王嗣同。”

    赵瑗猛的望向夜飞,接着又朝着不远处的人马看了一眼,才又低声问:“穿布衣骑马那个。”

    “王嗣同。”

    骑马的人,只有一个人是穿的布衣,土黄的棉布衣,不知是没洗净,还是就染的这个颜色,黄不拉几,灰突突的。

    这么难看的颜色,丝毫遮挡不住他的光彩。

    赵瑗问:“哪个王嗣同?”

    夜飞答:“王知府的小儿子。”

    传闻不是长得很丑吗?这叫丑?

    赵瑗觉得自己的眼睛有问题,要么就是自己的审美出了问题。

    丑是一定的。

    他迟疑着问:“你觉得他长的怎么样?”

    夜飞答:“还行。”

    赵瑗又追问:“还行是什么意思?”

    夜飞答不上来了,还行就是还行,还能有什么意思?女人才注重长相,男人谁会在意这个,男人靠的是拳脚和脑袋。

    好在赵瑗没再纠结这个问题。

    他又向前走了几步,把眼前这队人,大致看了一遍,除了五辆马车外,别的都骑马。

    唐哲应该是在马车里面。

    这只赖蛤蟆冒充别人瞎张扬什么事。

    王嗣同很冤枉,不要说故意张扬。若不是他爹再三恳求他,说他对金人了解一些,又和里面的几个人熟悉,万一他们在杭州生出什么事了,他好周旋一下。

    杭州这个伤了他心的地界,他才不想来。

    王嗣同这个人很特别,今年二十二岁,没娶夫人,没纳妾,连个通房都没有。也没有官职,平日里喜欢写个诗,画个画什么的,无拘无束,潇洒自在。

    要说他这不务正业的行径,长辈是看不惯的,尤其是身处官场上的人。但他父亲王知府是个少见的开明人士,儿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反正家里不愁吃穿养得起。

    当今的皇帝曾无意中听到一个宫女哼唱的小曲,觉得很不错,便问出处,宫女说,听说是王郎写的。

    皇帝又向其他人打听,知道了王郎便是王嗣同。

    王郎这个名字在花街柳巷很是出名,因为他写的曲子,清丽深婉,情意绵绵,很适合吟唱。

    那个叫清莲的头牌,曾重金求他专门为她赋词一首。

    求而不得。

    他这个人很随性,他高兴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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