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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4章 民风淳朴的地狱厨房(第1页/共2页)

    虽然打定主意解决掉金并,好让梅尔文感恩戴德地帮他制作战衣,但问题总是接踵而来,高铭有了新的难题——去哪儿找梅尔文?

    人海茫茫,在纽约这个大城市找一个人可不容易,即使把寻找范围缩小到地狱厨房这个市区,也无法找到,尤其是梅尔文这种名不经传的小人物。

    “啊啊啊……为什么我没有贾维斯啊!”想起钢铁侠的智能管家贾维斯,在全球范围内搜索个人就是分分钟的事,高铭不禁一阵眼红。

    嗯,决定了,以后只要有机会,用尽千方百计也要从托尼·斯塔克那里挖个人工智能过来。

    高铭绞尽脑汁地回忆《超胆侠》里面的剧情,试图找到一丝一毫有用的线索,可是只记得剧中的马特,也就是超胆侠,是找到金并的一个手下逼问出梅尔文的所在,但没有在剧里提及详细的地址。

    妈蛋,编剧弄多几句台词会死啊?至少告诉我梅尔文住在哪儿啊?

    虽然高铭如今神通广大,但也不是无所不能,十二个符咒里没有一个是可以帮忙找人的。

    “麻烦了啊……该怎么办呢……”高铭的脑子乱成一团,突然,有个想法:“或许……我可以找超胆侠帮忙?”

    不过现在的超胆侠,好像才刚开始自己的英雄事业吧?形象应该还是一身黑衣,一块黑色头巾包住上半张脸,和夜行衣没有多大差别,除了遮脸的位置。

    好low……

    果然,即使是做英雄,形象还是很重要的……

    马特现在还配不上“超胆侠”这个称号,顶多是个夜间出来暴打小毛贼的义警,应该还没有接触到金并这号大人物。

    超胆侠是帮不上忙了,这货还不知道金并才是地下世界的掌控者呢,让他继续和那些小毛贼玩去吧。

    左思右想,始终没有头绪,突然,高铭猛的一拍脑门,满脸懊恼之色,“我傻啊,梅尔文找不到,金并可是好找啊,直接逼问金并,然后把金并抓到梅尔文面前咔擦掉不就完事了?”

    也难怪,高铭才刚发现自己获得超凡的力量,思维还停留在普通人的层次,一时半会还没能转变过来。

    既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还用想那么多做什么?

    高铭在身上一阵摸索,万幸的是,二重身还没有节俭到连手机都不买。

    开启可以称得上是老古董的翻盖式按键手机,高铭有些无奈地操作着手机,上网搜索地狱厨房的位置和金并的公司位置。

    在一系列的操作和等待慢得逆天的信号后,高铭总算查到了想要的信息,然后把手机扔到床上。

    嗯,决定了,顺便敲诈一下金并,弄点钱来花花,钱一到手,先去买个手机,这次绝对不买三鑫手机……

    即将实行第一次行侠仗义,还是对付金并这个排得上号的大反派,想想也是激动,不过高铭可没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

    虽然是去清理金并这颗毒瘤,造福社会,但做人还是低调点好,至少换身衣服伪装一下自己。

    找了一下衣柜,发现只有十几套洗得发白的休闲装,和两三件冬天穿的厚大衣后,高铭彻底对二重身无语了,连一件看得上眼的都没有。

    无奈地关上衣柜,高铭接着走到放满书籍的书架前,按照记忆移开一本书,找到了二重身藏起来的钱和存折。

    这是二重身留在家里的钱,只有两千多美元,换成人民币也有一万多了,其他的钱则存在了银行里面。

    想起美国的物价与国内不同,高铭从这笔钱里拿了200美元,然后把钱放回原处,把书塞回去挡住。

    唔,二重身用来遮挡的这本书,为什么书名是《哈喇·破特》,像是山寨哈利·波特,但这名字又好像在哪里见过啊……

    (在此吐槽电影《惊声尖笑2》中的一个镜头)

    ……

    虽然高铭知道在美国买东西,其实和在国内差不了多少,毕竟存在个货币汇率,但当他花了不到150美元,买了一件黑色连帽外套,一条黑色裤子,一个黑色口罩,一双黑色手套和一双黑色跑鞋,高铭不得不感叹:“要是在国内能花这么少钱买到就好了。”

    当然,高铭也清楚这只是错觉,150美元兑换人民币已经有近千元了,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多少差别。

    要真想在国内用150元买了这一身,也只有买地摊货,或者到某宝上淘些了。

    至于为什么买了一身黑,原因很简单,高铭深受电视剧的荼毒,晚上做见不得人的事肯定要穿夜行衣啦!

    (超胆侠:也不知道谁刚刚吐槽我的“夜行衣”)

    高铭出门时是下午4点多,去买了一身衣服,顺便逛了一圈,回来时天已经黑下去了,还接到披萨店老板的电话。

    面对电话那边狂轰滥炸的怒吼,高铭直接回了一句“MD,Fuckyou!”,然后在对方嚷嚷着“Youarefired!”中挂断电话。

    把这一套“作战制服”买回家后换上,高铭就来到所住公寓的天台,站在天台边缘看了一会儿繁华热闹的夜景,高铭拉起外套的兜帽戴上,然后冲天而起,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地狱厨房的方向飞去。

    “浮空+迅速,鸡符咒和兔符咒果然是赶路的最佳搭配。”感受着极速飞行带来的快感,高铭忍不住大声欢呼。

    幸亏高铭是在高空中飞行,加上一身黑衣在夜晚不显眼,才没有被人发现,不过高铭明显忘记自己还有“隐身”能力了……

    值得一提的是,地狱厨房是在曼哈顿区,而高铭住在皇后区,没错,就是未来“屌丝侠”住的地方,两个地方相距挺长,然而在高铭两个能力配合下,仅仅花了不到5分钟。

    兔符咒的超速力在平常状态下就能轻易达到超音速,而超音速是大于340米\/秒,要不是高铭有意控制速度,花费的时间甚至更短。

    但是在途中,高铭发现了,虽然自己以超音速飞行,但丝毫不受空气摩擦的影响,也就是说,速度太快导致着火的情况不会发生。

    似乎“隐身连带着衣服隐身”、“变成动物衣服会消失”这类不合理的现象,也随着符咒在另一个世界出现了。

    也对,符咒这种神奇的东西,怎么可能用科学解释……

    既然衣服不会因空气摩擦而着火,其实已经不需要去找梅尔文制作战衣了,但高铭也不愿意半途而废,反正都已经来了。

    正式踏入地狱厨房的范围后,高铭四处打量了一下地狱厨房的景象,似乎与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街上鲜有行人来往,偶有几辆出租车驶过,大部分的人流连在酒吧、舞厅和夜总会等场所,肆意地狂欢嗨皮着。

    但是,这里可是地狱厨房,虽然比不上DC那个“人杰地灵”的哥谭市,但也是一个犯罪超高、风气很差的地方。

    就在高铭好奇地打量四周时,却发现附近的行人看到他后,纷纷神色匆忙地快步走开,似乎怕被高铭纠缠上。

    “怎么……好吧,我知道原因了。”

    高铭还纳闷路人躲他跟躲扫把星似的,注意到自己的装扮,顿时明白了,不由苦笑。

    全身穿得一片漆黑,外套的兜帽还盖着头,脸也被黑色面罩遮住大半张,整个人都藏得严严实实,而大晚上的,穿成这样的人,很大一部分都是准备实施抢劫的人,即使不是,这幅装扮也很容易让人怀疑。

    唉……高铭无力地叹了一口气,垂头丧气地走在街上,经过一个小巷时,沿途两侧开始出现一堆从事某种职业的女人,个个浓妆艳抹,手里夹着劣质香烟,脸色散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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