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墨镜女是个过气歌星,名叫文昱,说出名字来路晓晨就知道了。
她曾经火起来是在一次选秀节目上,技压群雄,最后大秀上唱了一首赵思炀写的歌。
赵思炀就是平易买回来的那个摇钱树,他不到三十岁就火了,作为一个幕后工作者,能红到被大江南北的人所熟知,也直接反映了这个人的实力有多强。
他这个人有点邪性,因为他写的歌,甜的不腻,咸的不俗,从老人到小孩都喜欢听,刚成名时的一首《一见钟情》从街头播到巷尾,从路边理发店播到高级西餐厅,谁都能唱几句,听到大家都不想再听了,过了个把个月在宣传一遍,还能再火一段时间。
而这首歌,就是文昱在她的秀上唱火的。
从那之后,赵思炀成名,写一首火一首,唱他的歌的歌手也是唱一个换一个,越换腕越大,再也没有轮到过文昱,所以文昱过气了。
路晓晨一个对娱乐圈一点不懂、听过的最多的音乐是游戏bgm的人,也听说过赵思炀的大名,毕竟严格地讲,赵思炀不算明星,甚至有人说他是艺术家,因为他没有为哪个歌星写过歌,一直在换歌手,只是为了寻找最适合唱他的歌的人。
“自己男朋友是个娱乐行业总裁”……路晓晨终于找到了关于这一点的实感。
“你居然能买到赵思炀?”他崇拜地看着平易。
平易应酬回来胃不舒服,路晓晨给他煮了做夜宵的汤,看着他喝得香甜,觉得很幸福。
“不难,”平易自己主动收拾了餐具,放在一边,说,“他是乔宇的前任。”
“哇!他也是gay?”路晓晨只觉得gay也太多了点。
“gay是很多的,比你想象的要多,”平易说,“不过他原本是直的。”
路晓晨知道平易的习惯是把东西堆在一边,家里自然有人会过来给他收拾,所以也不说他,反而觉得他和自己在一起有点委屈,想尽量照顾他。
平易去洗澡,衣服扔了一路,路晓晨等他关上门,不知道在想什么,脸红地去给他挨个捡起来,然后用手机查了半天,等平易出来时问他:“宇哥没有唱过赵思炀写的歌啊?”
“唱过,”平易随便擦了擦超短的头发,毛巾随手扔在床前凳上,“以前他在TLI酒吧驻唱,和赵思炀是一个乐队的。”
“哇!这个网上都没写哎!”路晓晨虽然不追星,但是听到和自己周围很近的人的八卦还是会很好奇。
“赵老师的乐队没组多久就散了,”平易说,“他是个很有性格的人,有自己坚持的东西,一般人很难定他的主唱,文昱脾气又大,想再唱到他的歌只能托我了。”
路晓晨还在不懈地搜:“可是在网上找不到哎,太可惜了,仔细想想宇哥很适合唱赵老师的歌。”
“如果你想听,我可以叫他过来单独给你唱,”平易低头,咬了一口路晓晨的嘴唇,看着他认真问道,“你为什么不叫我哥?”
路晓晨笑了,腿缠在平易的腰上,搂着他的肩膀回吻过去,吻了好一会,两人气喘吁吁地分开了一点,舍不得分开太多。
“因为我不想像别人一样叫你平哥,叫易哥吗?感觉又怪怪的……”
平易有些刹不住闸,喘息着把路晓晨抱起来,从沙发上扔到床上,还隔着睡衣薄薄的一层棉布就开始亲吻路晓晨的身上。
路晓晨还在思考这个问题,试着叫了一声:“哥哥?”
平易的动作停滞了一下,支在他身上看着他的眼睛,满眼都是笑意。
路晓晨自己先害羞了,赶紧抬手遮住平易的双眼,但平易露在外面的薄唇里伸出舌头舔了舔下唇,让他耳朵更热了。
他不好意思也不敢说太多的“喜欢”,只能在心里默默重复着:好喜欢他的嘴唇啊……
平易的下唇唇角偏向内侧的地方长着一颗小小的痣,他每次吃东西时,路晓晨都忍不住看他张口的样子,然后意识过剩、被平易发现、再顺便胡乱大搞一场。
路露说她对平易有印象就是因为他的唇薄:“我男神也是薄唇,但是没有他这么薄,他太过啦,看着薄情寡义的,不懂你的审美。”
路晓晨反驳:“平易眼睛也超好看的好不好,特别有气质!”
路露:“只能算是清秀好不好?没什么特点啊?我记得他鼻子长得不错,身材也还行,哪像你说得这么好?不信你去问江还。”
路晓晨和江还讨论起平易的时候,很吃惊地发现,江还也是这么认为的。
“平哥虽然没你帅,但是身材很好,你们gay就是比较吃肌肉发达的款吧?”
路晓晨:“……他没我帅?为什么?”
江还斩钉截铁:“肯定不如你啊!他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吧,眼神还死凶,从小就挺吓人的,不过他鼻梁很挺,中指也很长,你们gay很看重这个吧哈哈哈哈……”
虽然这个也是平易一个很“大”的优点……真的很大……但路晓晨还是坚信,平易是很帅的。
直到后来他问了自己可靠的队友:“你记得我婚礼上最帅的那个人吗?”
Ego:“乔宇吗?”
路晓晨:“……不是,另外一个。”
Ego:“我吗?”
路晓晨:“……不是,你能客观一点吗?”
Ego:“我很客观了,除了我和乔宇,哪还有什么帅哥。”
Fantasy的回答更微妙:“那个歌星吗?”
路晓晨:“不是,另外一个。”
Fantasy:“E总吗?”
路晓晨:“……另外一个。”
Fantasy:“我吗?”
路晓晨:“……”
Fantasy:“哈哈哈开个玩笑,我觉得最帅的其实是你老婆,然后是那个歌星,然后就是E总了吧,再之后就是你、我、当时还有T皇吧?然后是……不是,嗯,还有一个帅哥,一开始在伴郎休息室里,但是不是伴郎……”
路晓晨:“就是他就是他!有什么印象吗?”
Fantasy:“他身材很好啊,大高个子,是当兵的吗?我一开始还说怎么这个保安穿得这么有钱。”
回忆到这里,路晓晨双手按着平易的脸,问道:“帅哥?”
平易迷茫地看着他。
“你很帅哦,”路晓晨说,“叫哥哥好琼瑶,还是叫你帅哥好了。”
平易无奈道:“没有你帅,宝宝,我们能认真点吗?我快爆了。”
路晓晨乖乖张开腿,让他给自己脱下睡衣。
干到一半时,路晓晨头晕脑胀的,仿佛飘在云端,又叫他:“啊!少爷、轻点……”
平易被他叫得更凶猛了。
路晓晨早上起来时觉得腰有点痛,但还是坚持下来,哼唱着《一见钟情》,花了整整一个小时,连录制带做,准备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餐。
平易早就出去绕着小区跑步了,他和国家级运动员江还一样,都是特别好动的人,据说是受两家家里人影响,再就是有这个基因,路晓晨觉得他就像个大狗,每天早晚都要自己遛自己,遛够了才回来,不然只靠和路晓晨的晚间运动发泄不了过多的精力,不知道乔宁宁是不是也这么看江还。
路晓晨还对着早餐录最后的一幕镜头时,平易从后面扑上来,在他身上一通乱摸,埋在颈边吻了一会。
“宝宝!”平易还紧贴着路晓晨的皮肤,的声音有点闷,“今天怎么这么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