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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二百七十八章 伸懒腰(第1页/共2页)

    黄金谷外,建木参天,比起十年前,这株巨木又粗大许多,以至于黄金谷的灵田都成了它的地盘,着实叫小欢子愤慨一阵,琢磨着怎么从通天一族身上补偿回来。

    乙火风白须飘飘,端坐树下,通天一族的复兴,也使这个活了数万年的老家伙重新焕发青春。看到小欢子臭着一张大胖脸溜达过来,乙火风口中发出爽朗的笑声:“吾族的贵客归来,恭喜修为大进——”

    小欢子抓抓锅盖头,然后直接飞到乙火风面前:“勉强自保耳,对付你们手下那些小虾米老泥鳅刚刚好!”

    他心中有气,说话当然不大好听。乙火风却浑然不以为意,大手摆了摆:“有吾在这里掌控,当然不能伤了贵客。只是见你凝成双丹,切磋一番而已。”

    连这都能瞧出来——小欢子心中一动,对于他自己凝成的怪丹,一直找不到头绪,既然乙火风提及此事,索性就向他请教吧。

    不料乙火风沉吟一阵,也摇晃摇晃比麦斗还大出几倍的脑袋:“此事吾也不敢断言,在未能升入仙界之前,贵客体内的仙丹也难以大成——不过现在倒是有一个绝佳的机会,三年之后,吾族准备派遣一批修士前往仙界试炼。”

    “去仙界!”小欢子也不由瞪圆两个小眼睛,在修真者心目之中,飞升仙界是永恒的追求!

    乙火风似乎对小欢子的表情很满意,手捻长须道:“不错,预计三年之后,吾族即可完成天梯。”

    “这样啊——”小欢子渐渐冷静下来,也多少猜测出乙火风的用意:说是试炼,其实也就是派出一支探路的先遣队罢了。而且通过这种渠道进入仙界,修为不到,估计送死的可能性极大。

    想通此节,再看向满面微笑的乙火风,小欢子觉得这个活了几万年的老家伙果然称得上老奸巨猾。于是嘿嘿几声:“看看情况再说吧,俺在人间界还没混出名堂呢,修行之道,切忌好高骛远。”

    “以你体内的特殊状况,还是去仙界一游才有机缘。”乙火风也颇有些意外,他知道仙界对于修真者的诱惑力,几乎是不可抗拒的,足以令人疯狂。

    其实小欢子何尝不想去仙界,毕竟在燕京城跟酒肉大师作别的时候,老和尚就说他成婴的机缘或许不在这一界。再结合乙火风刚才的分析,小欢子已经下定决心要去仙界闯一闯。只是感觉好像心甘情愿往乙火风设计好的口袋里面钻,实在心有不甘,所以嘴上才发发牢骚。

    “此事还要麻烦金剑门帮助吾族告知天下,无论何方修士,只要修为足够,皆可前来。”乙火风终于说明召集金剑门的用意,原来就是把他们当成跑腿的。

    小欢子嘴里嘿嘿几声:“俺的师门也正好要离开此地,沿途即可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不过这黄金谷内还有俺的灵田,再加上金剑峰上给你们留下的灵田,是不是得补偿俺们一下。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好歹有份香火情!”

    跟通天一族讨价还价,小欢子绝对是第一个。所以周围那些海外散修和水族都用异样的目光瞧着这个摇头晃脑的猪头:真有人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啊!

    也难怪他们会有这种想法,通天一族出山之后,十分强势,就连浩天龙君这样称霸一方的海外豪强,都不敢有丝毫抗拒。

    不过出乎人们意料的是,通天族的大长老似乎并未动怒,居然还摊开双手:“吾族素来不喜身外之物,贵客只怕要失望啦——”

    对于这种耍赖的行径,小欢子早有预料,嘿嘿一笑,抬头瞄了瞄望不到边际的建木,看得乙火风心头忽然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

    “这棵大树虽然是俺们的,可是现在也挪不走了,俺们就砍个树杈子扛走吧——”小欢子抽出杀猪刀,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如果有这个能力的话,他也不可能将建木连根拔走,因为现在通天一族已经把建木当成宝贝疙瘩。归根到底,这还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叫人家胳膊粗了呢?

    他要建木,也是考虑到下面的火云蚁,这些家伙绝对比任何护山神兽都厉害,唯一的缺点就是数量多,食量大,没有建木这样的大家伙给它们提供食物,根本养不起。

    虽然乙火风心中有些不舍,不过还是点点头:砍一个树杈,对于建木来说,九牛一毛。看到小欢子乐呵呵钻入地下,乙火风又是一愣,心头那种不妙的感觉越发强烈。

    地下盘根错节,一条条金色的树根纵横交错,那种磅礴的生命力,即便是小欢子这样先天土体之人,都能清清楚楚感觉到。

    小欢子当然不会傻乎乎的砍树杈子,事实证明,建木想要扎根是很不容易的。所以他想到一个更保险的法子:看看有没有根芽——

    很快就碰到一队火云蚁,很不友好地咔嚓着剪刀嘴。不过小欢子九阳金火一出,这些家伙也就乖乖在前面引路。

    来到地下世界,放眼望去,火云蚁的数量似乎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而且随着建木根系的生长壮大,火云蚁的食物极大丰富,肯定是敞开了繁殖。

    一道金光伴着呼啸声射来,随后一只通体金灿灿的大个火云蚁飞到小欢子面前,长长的金色剪刀嘴一个劲往他脸上招呼,把锅盖头剪下来好几绺。

    “小红?”小欢子从它身上感觉到熟悉的气息,不过小红外表的变化实在太大,现在这样子,已经跟原来那只蚁王相差无几,叫“小金”更合适。

    小日子过得不错啊——小欢子把灵识缓缓放过去,然后就感觉到小红确实壮大不少,不仅仅是身体上,就连灵识的波动也强壮起来,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它此刻的兴奋和喜悦。

    “停吧——你想把俺也变成光头啊——”小欢子捏住小红的剪刀嘴,然后向它的体内输送一道九阳金火,小红的口中立刻发出欢畅的吱吱声。

    小欢子咂咂嘴:“咱们快要搬家啦,不用都搬,搬走一半,给原来那只蚁王留一半——小红啊,记得到时候把身强力壮的精锐部队都带走,嘿嘿嘿——”

    也不管小红能不能听懂,小欢子嘴里自顾叨咕着:“还有,你们在下边看到建木有没有根芽啥的?”

    一边说,一边用灵识把意思直接传达过去,小红居然一个劲点头,仿佛听懂了一般。当年傻乎乎的一根筋,也终于开窍了。

    按理说,以火云蚁高阶灵兽的身份,早就灵智大开。只是火云蚁主要是以数量取胜,智力倒是不高。小欢子本来也没指望能跟小红交流,所以这一下颇有些出乎意料。

    只见小红的剪刀嘴飞快咔嚓几下,立刻就涌过来几队火云蚁,个个都身强力壮。看得小欢子一个劲羡慕:真够威风的——

    这几队火云蚁开路,一直向下钻去,小欢子也就施展土遁,慢悠悠跟着。沿途横七竖八的满是建木的根须,只怕这方圆几百里的地下世界,全都是它们的天下。

    “小欢子怎么还不回来,都下去半个月啦?”侯喜望着擎天柱一般的建木,焦躁地对身边的肥鸟说道。

    早在几天前,肥鸟就找来了,对于小欢子的一去不返,他也有点着急。干脆又扑棱着翅膀,去找乙火风要人。

    “不把小欢子交出来,信不信俺一把火烧了你们的破树——”肥鸟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扯着大嗓门一通乱嚷。

    居然敢威胁通天一族的大人,这傻鸟真是活腻歪了——下面那些海外散修和水族都如是想到。

    乙火风也纳闷啊,飞到半空一瞧是肥鸟,也有点郁闷,知道这家伙是刺头,索性也不搭理它,重新飞落到树下。

    肥鸟却是不依不饶,紧跟着飞过来,嘴里哇啦哇啦怪叫:“俺们拼死拼活把你们通天一族的宝贝送回去,反过来抢俺们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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