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这运气不错啊!哈哈哈……
不过,谁竟然这么好心,这么多钱也舍得随便给个陌生人?”
郑廉拿手中的酒杯跟孙超碰了一下,仰头喝了一口。
这个话他确实是疑惑,还是头一回见这种事儿。
难道是哪家富豪家里出了喜事儿,所以让人也跟着沾沾喜气儿?
“谁知道呢,管他那么多,反正现在是我捡到了,就是我的。
其实,在我之前有个兄弟也看到了,我看他是准备捡的,只是他手里拿满了东西,最后没捡。
这不,就让我捡着了。
来,喝酒,今天使劲儿喝,我请客。”
孙超可不管这么多,钱都在他的口袋里了,又不要他还,他还想那些原有干什么?
“嘿嘿,那是他没这财运,擦肩而过啊。
对对,来,咱们喝酒。”
兄弟两一起喝到半夜又去唱歌,因为第二天是周末不怕起不来上班,一直到两点多钟这才各自散去回家。
本就上了一天的班儿,还是挺累的,又加上喝了酒,孙超回到家连洗漱都没有就直接倒头睡下。
这一觉睡醒已经是第二天中午,熬夜和宿醉的后遗症十分明显,整个人都是迷迷糊,还头疼。
不仅是头疼,觉得浑身的酸软无力。
孙超想,每天都坐在办公室里,是该抽空去去健身房了,不然这身体要吃不消。
他还没有娶媳妇儿呢,身体可不能垮了。
在家歇了一天,孙超准备出去逛街,这捡的钱就得花了,不然留不住。
这话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听来的,反正就是这样。
于是孙超就去了离家近的商场,准备大肆购物一番,缺的用的都买齐全。
其实孙超这人不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从他平时不舍得点贵的菜就能看得出来。
所以,这钱要怎么花,他是准备给家里添置生活用品,剩的就买新的家电,把爸妈哪里旧的都换下来。
二老是住在老城区,房子的年龄跟他差不错,里面用的家电也早就破旧了,只是二老一直舍不得换新的。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一起换新的。
所以说起来,孙超其实是个挺顾家的男人。
跑了一天也累,这天晚上孙超就睡得挺早,还做了一个梦。
梦中满目的红,更有唢呐欢庆之声,迷雾之间来了一抬大红的花轿,前后八人抬的那种。
恍惚之间他有意思,轿中来人是他的新娘,而他现在也是一身大红的喜袍,正迎接即将进门拜堂的新妇。
很明显,这是一场中式婚礼,而且礼节繁琐复杂。
梦中的孙超满心欢喜,也兴奋激动,春宵一刻值千金。
当在拜堂之后揭下新娘的红盖头,昏黄的烛火映衬下,是一张花容月貌的脸,娇羞腼腆。
如此古典美女,正是孙超喜欢的类型。
早上七点,闹钟响了,孙超跟往常一张伸手关掉闹铃的声,闭着眼睛在被子里翻了一个身,还伸了一个懒腰这才睁眼准备起床。
今天是礼拜一,要上班的,不能再继续赖床。
只是这一动,孙超就发现了异常。
被子里散发出来的味儿,实在是太熟悉。
只要是个成年男人,都明白。
而且,他也发现自己身上的感觉不对劲儿,伸手进去一摸,糊……
这给孙超的第一反应,“麻蛋,又做梦,看来是要找个女朋友了。”
这句自言自语刚落,孙超突然想起来昨天晚上做的梦。
虽然是梦,但是却记得十分清楚。
就连那姑娘的模样,他也是看得清清楚楚,也记得清清楚楚。
还有感觉,就跟真的一样。
“要是我真能娶到这么一个媳妇儿,真是睡着了都能笑醒,这辈子都值了。”
来来回回仔细的回味了一番,孙超拖着早起还不甚清醒的身体起床洗漱。
迷迷糊糊站在卫生间的镜子面前洗漱,一边刷牙一边打量自己。
无意间,发现自己肩膀上竟然有一个红痕。
待凑近了看,像是被指甲抓挠出来的痕迹。
于是,孙超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梦里的激情,好像,梦里的媳妇儿在疼的时候就抓了他,嘿嘿嘿。
看着镜中肩膀上的红痕,孙超还是自嘲的笑了笑,“梦里东西还能是真的不成?”
他当然不觉得这痕迹真是出自美女的手,心想肯定是昨天晚上自己做梦的时候抓出来的。
孙超也没有想太多,收拾好自己就出门去吃早饭,然后挤地铁去上班。
接下来的两天晚上,孙超梦里都有那个女子,梦里女子是他的妻子,两人夜夜笙歌。
“超儿,你这两天看起来精神不大好啊,熬夜了?”
办公室里,午休的时候同事问孙超。
感觉十分疲累的孙超打着哈欠点头,“嗯,也有啊,都睡的挺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觉得睡不醒,又没精神。”
这两天孙超确实睡得挺早的,其实他也想早点儿睡,好去梦里会他的情人。
这几天,梦里的妻子可是让他越来越沉迷,恨不得白天黑夜都在梦里不醒来。
妻子美貌,还温柔体贴,两人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
他也想过,是不是因为做梦都原因,所以没有睡好。
只是,一想到梦里的人,他还是愿意这个梦继续做下去,永远都不要停。
“看起来确实不好,眼圈都青了,得多注意休息。”
同事又说了一句就自己先去午休了,中午就那么点时间,再耽误下去又该上班了。
“嗯,知道。”
应了一声,孙超也去午休,对于做梦的事儿一句都没有提及。
他也知道,这种事儿他就算是说出来,同事也会觉得他这是在玩笑。
况且,他私心里是不想被别人知道的,就是他一个人的秘密。
仿佛保住了这个秘密,他就能保住梦里的妻子。
再说敖渊他们这边,打从开锅饭之后胡帅几只妖精就搬过来住下,黑狗他们偶尔也会过来聚一聚。
就像是黑狗说的,这里可是比他那个地方宽敞多了,用不着挤。
而敖渊,也安安心心的在媳妇儿哪里安窝,不用担心被赶出来的问题。
每天早起给媳妇儿做早餐,然后亲自送媳妇儿去上班,有时候在公司陪着媳妇儿,有时候会离开,到了下午再来接人。
当初敖渊为了追人,可是让花店的人坚持每天给孟淮送花的,那花,到现在都还在送。
不管孟淮在不在公司,天晴下雨的都没有断过,全都被助理送到总裁办公室里。
要是总裁不在的时候,她们还会细心的用瓶子插起来,时常换水。
就算这话不是送给她们的,但是每天看着也是赏心悦目的啊。
嗯嗯,最重要的,这是总裁的男友朋送来的,呵呵呵……
现在整个公司的高层,还有前台的员工,都知道自家总裁有男朋友这事实。
而且,两人的感情十分好,只要总裁来上班,就一定能看到另一位。
这不,刚刚就看到敖先生跟总裁一起上去,今天是不用她们去给花儿换水了,有敖先生自己做。
他们是抠破头皮都没有想到,自家高冷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