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王朝暮又凑了回来,一只手抱着自己,但被子却一点没给自己留,林晚晚也是无奈。
谁让这习惯是自己遗留给他的呢。
难怪王朝暮三十出头那年,就提出了要分被子睡。
合着是身体虚了,受不住寒了啊。
林晚晚刚准备起身,就感觉到王朝暮抱着自己的手紧了紧。
不让走?林晚晚也露出了宠溺的笑容,这家伙睡着了,还这么舍不得我。
于是林晚晚去扯了扯被子,那就再睡一会好了。
结果不扯不要紧,一扯之下,王朝暮又开始护起来了,也不抱他了,扯着被子把自己裹了起来。
行吧,我不气,那是我!
林晚晚没好气的看着睡得香甜的王朝暮,起身出去准备买早餐。
没有外卖的时代,就是这样,一点懒都偷不了。
买了点粥和面点,林晚晚回来的时候看到忙碌的王朝暮,简直惊呆了。
只见王朝暮正围绕床单,不断修修剪剪。
“你食不食油饼。”林晚晚拿出一块葱油大饼,开口道。
王朝暮闻着香扭头看到林晚晚拿出的饼,也开心的点点头。
随即反应过来,这句话好像是在骂他。
“我绝对不允许你存在这种黑历史!”看着王朝暮理直气壮的样子,林晚晚也有些无奈。
行,这时候就代入成我是吧。
“真是哈利波特没穿外套。”林晚晚融入双庆二十几年,国粹也学会了不少。
这算是双庆本地骂人的话,哈利波特的外套就是魔法披风,把莫去掉。
实际上床单上的血迹并不多,毕竟隔着一条厚厚的牛仔短裤,林晚晚买东西回来补救的也快。
结果被王朝暮欲盖弥彰的弄成了一块破布。
退房后,林晚晚看着多出来的一百块赔偿费用,和前台妹子的怪异眼神,又无奈的看了王朝暮一眼。
明明是王朝暮发神经,结果被指点的却是他。
这就是性别的差别对待是吧。
走出酒店,王朝暮和林晚晚遇到了一个熟人。
准确来说是前世的熟人。
而那人看到王朝暮和林晚晚携手走出酒店,仿佛遭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一般。
那人名叫汪星宇,算是王朝暮的挚友。
两人一同长大,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是同学。
外号“狗哥”,和大多数人身边都会有一个家世远超别人的存在,汪星宇,就是这么一个人。
在这个时代,汪星宇的零花钱就以万为单位计算了,远不止家里有矿那么简单。
王朝暮和汪星宇真正成为挚友,还是在王朝暮和林晚晚恋爱之后。
按汪星宇的话来说:“见到晚晚的时候,我就决定你是我一生的挚友了!”
这人虽然家世显赫,但为人真没毛病。
虽然他不止一次当着王朝暮和林晚晚表示出对林晚晚强烈的爱意,但是从没用过什么手段。
他最信命,直言自己出身好,是因为投胎学点满了,喜欢林晚晚也是命中注定,得不到,那是命里没有莫强求,洒脱到丝毫不隐藏自己的想法。
汪星宇对林晚晚的爱意是不加掩饰的,甚至为此舍去了整片森林。
若不是王朝暮先出现在林晚晚的世界之中,或许真没王朝暮什么事。
也不对,汪星宇其实也没什么机会,因为上一世的林晚晚,因为高三那件事,天然对这种二代有着防备。
直至王朝暮和林晚晚结婚的那天,汪星宇才彻底把这份爱意埋在了心底,开始接手家里的事业,变成了一个顶级单身贵族。
王朝暮也首次在那天看到了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的狗哥。
花我钱可以,但是借钱不行。
这本是汪星宇的为人原则,唯一一次打破,也是因为林晚晚,林怡人治病那段时间,汪星宇曾主动开口借钱给他们,但那时候的林怡人还算清醒,以拒绝治疗要挟,没接受这笔钱。
所以王朝暮对于汪星宇的态度很复杂。
就像他最欣赏的挚友却是情敌要抢他老婆一样,说他是双庆第一深情,真不带贬义。
三人就这么看着对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狗哥,今天又要约我去打球?对了,这是我女朋友,林晚晚。”率先回过神来的竟然是林晚晚。
“呵。”汪星宇失落的自嘲了一下,失落显而易见。
但很快就收拾好了情绪,面露笑容,径直走到林晚晚面前。
“你好,我是王朝暮的好朋友,我叫汪星宇,很高兴认识你。”
不对劲!十分有八分不对劲!
王朝暮看着眼前精神面貌十分阳光帅气的汪星宇,感受到了极大的异样感。
“你好,我是林晚晚。”王朝暮点了点头,当做打过招呼了。
“她大姨妈来了,现在状态不是很好。”林晚晚感受到王朝暮握着自己的手紧了紧,开口解释了一下。
听到林晚晚的话,汪星宇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好消息一般,眼神之中甚至都泛起了光。
“没事,今天看来是我来的不巧了,朝暮,改天一起去玩啊,带上晚晚,我来安排。”
汪星宇,出现得突然,走的更突然。
看着那近乎不隐藏的喜悦,王朝暮心中的不对劲已经上升到了十分。
回到朝夕网咖,林晚晚看着一脸纠结的王朝暮,很是疑惑。
汪星宇她自然认识,前世每次她和王朝暮吵架,汪星宇那是首当其冲跑来劝分的。
结婚时随的份子钱,也是最多的。
虽然汪星宇对自己的爱意,那是路人皆知,但就说当朋友,那确实也没话说。
“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和狗哥成为好朋友的么?”王朝暮看着林晚晚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时候?”林晚晚和王朝暮恋爱之后,汪星宇就频繁出现在两人的世界之中,而他和王朝暮又是从小到大的同学,林晚晚很容易带入了一个错误的关系,那就是王朝暮和汪星宇从小就是好朋友。
“是和你恋爱之后。狗哥的家世太好,好到让人觉得不真实,虽然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但关系其实很一般。”王朝暮阐述着关于汪星宇的一切。
当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后,很难有知心好友,这种好友往往是同一阶层的,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都完全不一样。
圈子这种东西,硬融是融不进去的。
汪星宇从小学开始,就零花钱来说,比整个班的人加起来都多,老师对他的态度也完全不一样。
越一起长大,关系却越淡,汪星宇没什么架子,也不算纨绔,可以和王朝暮一起玩,但王朝暮却玩不起汪星宇的东西,跟着汪星宇一起玩,就是单方面由汪星宇买单。
不想当狗腿,关系自然到不了好兄弟的程度。
“可他最近长期都找我打球啊,还帮了我不少。”林晚晚有些不理解这种男人之间的友情。
“我曾经听过一个传说。高中毕业后,一个暑假达成了百人斩的成就。”王朝暮虽然只是听到类似的传闻,但是心里几乎肯定这事是真的。
因为暑假后王朝暮和汪星宇第一次见面,肉眼可见的觉得汪星宇有些虚。
“啊(二声)?”林晚晚自然知道王朝暮说的百人斩是什么意思,内心觉得有些不可置信。
她所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