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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一章:晨雾中的小镇

    九月,早晨,没有风,晨雾很重,柔弱的光线从东方斜射过来,刺破晨雾,似乎被过滤了一样,折射到小镇上更加羞涩、清澈;抬起头,瞳孔迎着光芒望去,自然迷离起来,于是周围的一切也随之迷离不清……

    这里是中国北方,靠近北京。

    和众多小镇一样,花镇的清晨弥漫在淡淡的恬静祥和气息里,鸟儿叽叽喳喳的鸣叫划破黎明,山川渐渐从暗夜里苏醒,清澈的小溪舞动着曼妙的身姿,潺潺流向前方……远远眺望,这里的一切都透着一种优雅的灵气,好比一幅净纸淡墨的中国画,展现出中国独有的东方美。

    在那若隐若现的光芒中,人们酣睡在自己梦的世界,丝毫不曾察觉此刻光明与黑暗碰撞出的动感,他们不会认识到上帝在创造天使的同时也同样创造了魔鬼,这是公平的,从一开始,两种神灵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如此时这黑暗和黎明的交替,暗夜魔鬼不费吹灰之力转身就可以变成光明的天使,而人们几乎每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都是这带着光明的模样,闭上眼的时候又总是那刻满了黑色和神秘的嘴脸,其实两者就是一个……

    小镇街道的尽头,一个醉汉跌跌撞撞从晨雾中走来,转过街角,摇晃的向前蹭了几步,骤然停下,猛地俯下身,瘫靠在墙边,继而大口大口的呕吐着,那些污秽喷溅到地上,肮脏的液体慢慢渗透进土地,地面上很快只留下一堆味道难闻并且形状模糊的东西。

    “这早——哪喝的?那么多?嘿嘿。”一个没头没脑、口齿不清的声音穿过晨雾。

    “去!去!去……你、你、你懂什么?!一边去!”醉汉有些恼怒。

    “回去不?我——弄你啊?用不?”

    醉汉白了他一眼,硬撑着站起身,一句话没有,踉跄的走了。

    “慢点!”

    那声音还是含糊的很,就像地上的秽物一样模糊不清。

    “阿芒,别喊啦,该干嘛干嘛去吧。”一个微胖的妇女泼完洗脸水,倚在大门旁指着阿芒说着:“现在就开始捡啊?”

    “嗯——嘿嘿,他肯定玩牌回来——多了,我带他回去,还不用,嘿嘿。”阿芒还是傻笑。

    妇女根本不会在意,笑着走回了屋里。

    阿芒是小镇上惟一一个智障的人,四十多岁,智力却同十五六岁的孩子差不多,他身材矮小,下巴只有几根胡须,黄色的,额头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目光呆滞,口齿不清,两条腿半弯着蹒跚走路,犹如一只黑猩猩,身上邋邋遢遢,总是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馊臭味道。阿芒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平时没事的时候,嘴里什么也没有,也会不停的鼓起,然后用力压着那些气体,像只青蛙一样发出“咕咕”的声音。他在哥哥家住,每天帮着去田里做农活,要不就会背着一个大大的编织袋到处捡废品。

    此时听到妇女的话,阿芒拎起编织袋,晃晃的消失在了晨雾里。

    太阳渐渐高起来,晨雾也消散了很多,变得淡淡的,水泥铺就的街道上立着几条狗,懒散的打着哈欠,红红的舌头不停地舔舐着突出的嘴和鼻子,圆圆的眼睛恶狠的向周围张望,似乎盯上什么就会扑上去毫不留情的吞噬掉一样。

    几个穿着鲜艳的妇女站在大街上肆无忌惮的说笑,上了年纪的夫妻互相搀扶一点点蹭着脚步溜达,偶尔一辆摩托车不走公路,却从这村子的大街上飞一般的穿过,人们斜眼望去,后面扬起一缕淡黄的尘土……

    小镇的宁静宣告结束,开始活跃起来。

    “何紫,怎么还和林翊在一起?”吃早饭的时候,钱淑凤问女儿。

    “妈,怎么又提这个?你就不能不操心啊?”

    “多废话啊,你是我女儿,你的终身大事我能不操心吗?”钱淑凤来了精神,放下手中还剩半碗米饭的瓷碗,夹着筷子说道:“你今年都二十四了,到现在还和那小子在一起,你不是不知道,村子里的人都怎么说他啊,二十多岁还在家里不出去,一点经济来源没有,能有多大出息?”

    “妈,不是说过嘛,他是写诗的,怎么说没出息啊?你不懂!”

    “说什么呢?那小子会写还那么穷?要不是看他妈的面子,我早不让他来咱家了!”

    “以前咱家比他们还穷,那时候你怎么不说?”何紫理直气壮地问。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你别拿这个说事,你说他会写东西,高中都没毕业就不念了,写诗?会写个狗屁!诗能当饭吃吗?!”听到女儿提到过去的贫穷,钱淑凤就无比愤恨。

    “那是他不愿意读书,不喜欢学校的压制和迂腐,不代表他没有才华!”

    “才华?你倒会给他找理由,这些话都是他告诉你的吧,我告诉你,那就是没出息,哼!”

    这些话让何紫的心中油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怒火,她甩下碗筷嚷道:“我就是喜欢他,穷怎么了?我就是相信他将来能写出好东西!谁也管不着!”说完,转身摔门而去。

    何紫的家庭最初是村里比较窘困的一户,以至没有读完中学就回家了,直到父亲这些年在北京一个建筑工地遇到了包工头的同学,拉他坐上了工地领班的位置,一年都回不来几次,这才让他们成了镇上比较富裕的家庭。平时只有母女俩在家生活,而母亲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女儿的婚姻了,因为在中国农村传统的封建思维里,男孩或女孩如果二十四、五还没有结婚,那就算“高龄”了,紧接着,人们的议论也会随之而来,这是让何紫的母亲最为恐惧的事情,假如真的听到那些话,对她而言无疑就是最大的羞辱,倒还不如去死。

    何紫当然不赞同母亲和别人的观点,他喜欢林翊,喜欢他深邃的眼睛,更喜欢他富有文学气息的语言和思维,那感觉让自己很舒适,并且他们从小在一个村子长大,何紫对于林翊的一切都非常了解,在她心里,林翊是个有理想的男孩,而那些理想也正是她所期待、所梦想的,于是,林翊读高中的时候,为了不分开,中学都没毕业的何紫就跟着他跑到了县城,找了一份酒店的服务生工作,后来,林翊厌学以后,她又跟着心爱的人一起回到了村子。

    因为在林翊身上,何紫寄予了自己全部的梦想和意义,所以她暗暗发誓,不会离开自己心爱的人,永远不会。

    太阳已经很高,小镇也由此进入最为喧嚣热闹的时刻……

    人们的忙忙碌碌,就像是一个个在舞台上被牵着引线的木偶,不停地转来转去。小吃部、商店的门前围坐着一些衣着光鲜的人,叼着烟,懒散的打着扑克;贫穷的男人扛着农具,说笑着向田里走去;那些脸上涂的雪白的妇女依旧站在大街上,开“人权会议”一样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渐渐传向远方。如此具有东方感觉的场面在中国当今的农村生活里似乎成了一种模式,人们的眼睛早就看得冷漠麻木了。

    何紫轻轻瞥了一下眼前的世界,心里有些不舒服,相形之下她还是喜欢林翊的宁静和理想,那仿佛是有别于现实的另一个世界,拥有着无穷的力量吸引自己,每次想到林翊,自己总会产生一种渴望拥有的欲望,就像一头流着口水的雄狮在荒芜的草原上遇到一头野牛,每一条传感神经必会牵引自己接近、更近一些。她越来越离不开同林翊在一起的沉醉感了,这种思维也无时无刻不在无情的排斥着她对眼前这种情景变得更加麻木不仁、毫无知觉。

    心里厌恶眼前作呕的场面,脚步开始移动,何紫双手麻利的捋了一下头发,向村子的另一头走去。

    阿芒拎着编织袋还在不远处的垃圾堆上胡乱的翻着他认为最美的东西,不时的转过头看看人们,然后傻傻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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