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 I say it in a prayer ,And hope。。。”又传来了好听的歌曲,是西城男孩的my love。
“YE~,下课啦。”小方迫不及待地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上。“唉,好惨哦,同桌是个书呆子,一点都不帅,你就好啦,你的同桌蓝若季这么帅。有时可以让你养养眼。”
“嘘,小声点,给别人听到会以为我是同志啊。”好彩超秀气男蓝若季不在座位上,一下课就出去了。
“唉,知道啦。不过他还真严肃啊,好象整天板着面。”小方一面痛苦地说。
“嗯,但他笑的时候很可爱的。”
“哇,好想看看他的笑哦。”小方歪着头,口水都象快流出来啊
“呵,呵。快擦擦你的如布瀑般的口水。”
小方用手擦擦嘴角,呵呵,被骗啦。
“没有口水啊,好啊,小子,敢骗我,看本姑娘怎样教训你。”
“The day you went away。。。”传来上课的铃声。唉,这堂课是上语文课,最讨厌了。这时,超秀气男也回来了,好象瞒开心的样子,究竟是为什么呢。
“嗨,你好象很开心的样子啊。”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
“嗯,我参加了学校的篮球社。”怪不得弟弟常说,只有篮球才能使男生真正的开心。看来,他也是个篮球迷。但偶非常讨厌篮球,因为我没有运动细胞。唉~!!
一个带着眼镜,面蛋胖胖的,鼻子扁扁的,如果要我用她来比喻一种动物,比喻猪是最合适的。这样说她好象有点衰啊,但她的确象啊。
“我叫朱芭洁。我是教你们国语的。”声音瞒甜的。她可能怕我们把她的名字想象成别的字,故意在黑板的一边大大地写上自己的名字。
“好,现在开始上课,翻开书,第***页。”
很郁闷啊,开学的第一天就上课。我望向窗外(我和蓝若季的座位是靠窗的),发现超秀气男也望着窗外的景色。啊!有志同道合的人啊~!
哇,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望着他啊,原来他的眼是深蓝色的,该不会是混血儿吧?长长的眼睫毛,他的眼睛是丹凤眼啊,好羡慕啊,还有褐色的到肩的碎发。好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角。
真想用蜡笔在他的面上画胡子。正当我想用什么颜色的蜡笔画胡子的时候,一个很尖的声音传如我的耳朵,这是不是叫震耳欲聋?
“唐可寻,你来读读这一段。”
哪一段啊?我甚至不知道在哪一页,我的语文书还倒了过来的。我的脑袋一片空白。 一个温柔的声音:“3页,4段。”是超秀气男的声音。
我按他的说法,读了那段出来。
八戒姐点头示意我可以坐下。“谢谢你啊,超秀气男。”我满怀感激地说,他微笑着,好帅啊,过了3秒,我才意识到我刚才说出话,把心里叫他的花名都说出去了。
不过好奇怪哦,明明我和他都没有听课,为什么他会知道哪段的呢?
寒~!!!!!!!!天才啊。
时间过得真快啊,放学咯,555,放学后我就要去篮球馆练球,唉。
“快点啊,篮球馆一下子就会爆满人的。”小方拼命地跺脚,大概等得不耐烦。
“我在擦黑板啊,再等一下嘛。”我慢慢擦,真的不想去打篮球哦,要怪就怪那个死人唐可寻,竟然参加篮球社,气死偶了。
“唉~!!!”小方在发飙了(怕怕啊),就拉着我的手直奔篮球馆。
哇~!!!篮球馆好大哦,而且挤满了女生,究竟是为什么的呢??
“女生为什么会这么少人的呢,不够平时的一半。”小方咕噜地说。什么,那就是说平时更多人咯,哇,太恐怖了。
我和小方好不容易挤进去,看见有个女孩拿着本笔记本在狂写东西,大概那个女的是篮球社的经理吧。
小方揍到我的耳朵说:“她就是篮球社的经理,很爱装的,喜欢的人是你弟弟唐可寻。”喂~!不要向我的耳朵喷口水啊。
我也揍到小方耳朵说:“如果我想退出篮球社,跟她说就行了吗?”
“嗯。”小方点了点头,太好啦。~
我走到那位女孩前,:“嗨,小姐,我可以退出篮球社吗?”那位女生望着我:“你是可寻哥吗?”“嗯。”怎么叫得我弟弟这么亲切啊,弄得我都鸡皮疙瘩了。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啊??”那位女生好象快哭那样。
“不知道啊。”我是说事实啊,偶真的不知道你的名字。那位女生一听,立刻大哭起来。
小方凑到我耳边:“她是3年级15班的李乐梨。”我的耳多装满了小方的口水啦(夸张的啦)。
“那她比我大,刚刚干嘛叫我可寻哥啊?”真是搞不明。那位叫李乐梨还在大哭,真是的,个个人都向我投来鄙视的眼神。
“唉,你不要哭啦,乐梨妹妹。我刚刚是逗你玩的。”我的鸡皮都竖起来啊~!
“真的吗?”她真的停止哭,我又有种被骗的感觉。
“嗯。”我慎重地点点头。
“呵,那你找我什么事啊?”她又开始满面笑容,变得还真快啊。
“我想退出篮球社。”
“什么~!!”她尖叫起来。
“嗯,是这样的,偶在暑假时跑步,跌到了,弄的手都伤了,医生说现在还不能打篮球啊。”这个谎话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啊。
“55555555,可寻哥,你好可怜啊。”她的双眼充满了泪水。噢,这也相信,太容易骗了吧。
“那这样吧,根据维盛高中的篮球社规则的第二章的第52条的第2小节,如果球员有伤或残废,就可以退出篮球社。”
“太好啦~!!!”我高兴地快跳起来。
“不过,等你的伤好了,就要参加篮球社哦。”
“嗯,知道啦。”骗你的,我这个人这辈子最白痴地就是打篮球这方面,这么学都学不会的。
我对小方说:“我要先走咯,我还要回家看百变小樱啊。”(我家离学校很近,走路只需要10分钟)我正以飞快的速度跑回家。突然发现了路边有买彩虹雪糕,所谓彩虹雪糕,就是有多种水果口味,很贵的啊,也很难遇见买彩虹雪糕的人,所以我用2秒的速度买了彩虹雪糕,1秒是老伯伯递雪糕给我,另1秒用来给钱,很急啊,离播出百变小樱还有一分钟。
我开始加快我的速度,跑啊,跑啊,一边跑一边吃雪糕(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我当时多狼狈。)
在转角处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噢,我直撞到他,5555,他摧毁偶的彩虹雪糕啊。
“你这个女的,走路不长眼睛啊?还把雪糕弄到我的NECK牌限量版的T-Shirt上。”
唉,不理啦,我还要看百变小樱,所以就跑掉了,没有跟他理论,如果是平时的我,一点把他打到象猪头一样。等一下,他这么会知道我是女生啊?
难道我也欠他一顿KFC,郁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