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女人真是天生的购物狂。而且眼光挑到死。我陪周月逛完那次就再也不敢逛第二次了。周月就是把我当衣架子,我在她的监管下不断试换,人的脂肪寿命其实可短暂了,衣服一脱一穿,几斤肉就没了。我绝不是在夸张,千辛万苦挑了一套出来之后,我就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好生虚弱,头一次那么心疼自己身上那几斤瘦肉。周月说:“既然出来了就要好好挑嘛,我都没喊辛苦呢。”
我虽然“不敢”再陪她逛第二遍,可是她有要求我也不敢不去,所以每回一到换季的时间,我便像做家庭作业一般,陪周月去买衣服。我才发现我那点罪受的根本什么都不算。周月在一家店能折腾上一个多小时,我于是得毕恭毕敬地侯在更衣室门外,随时等她差遣拿换衣服。而她换衣服的速度比迅雷还迅雷,经常是我一把衣服塞进去,气还没喘匀,她便开了门出来,问道:“怎么样?”也不听我回答,兀自到镜子前来回旋转。我站到她身后,一脸赔笑,“亲爱的,你穿啥都好看。”
“你能不能有鉴赏力一点啊,这么好的机会锻炼你的品位还不好好珍惜。”周月埋怨我。
其实周月并不拜物,也不去追赶潮流,她总有自己的一套眼光,她选出来的衣服穿在身上总让我觉得那衣服就该是她穿的。有的时候,人的气质会通过皮肤传染到衣服上来。这是真的。
情侣间该做的事,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一起逛街看电影,基本也就是如此。我和周月这段时间是最黏糊的的时候,黏糊起来几乎要忘了时间的存在了。我猜那就是所谓的“永恒”吧。永恒的入口,就应该是当你感受不到时空的那一点刻。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我和周月才惊觉我们和李小娟断了联系一个月之久。我们顿感愧疚,典型的“重色轻友”,仿佛李小娟是个多余的人,消失了才好。
周月赶紧找到李小娟的电话拨了过去,一边埋怨我怎么不去联系李小娟。我冤哪,我以为周月的出现让李小娟因为终于找到女朋友所以就没怎么找我了,换句话说,我以为她们之间还是有来往的,女人那点事,大老爷们的不好掺和不是。
电话一直响着没人接听。我也打了几通,还是没人接。
怎么回事?我们推测了种种可能,最终决定去她寝室楼找她。
走到半路,我电话响了。是李小娟。
“你干啥去了呢,脑子进水了啊?那么多电话都不接。”我上来一顿批。其实心里挺虚的,这么久没联系她,良心上有被谴责的感觉。
“我这不是给你打回去了嘛!什么事这么急啊。”
“什么这么急,你都消失一个月了,不是急事?”
“哦,我最近学舞蹈呢,忙死了。”
“学舞蹈?”我转过头对周月说,她在学舞蹈。
我表示惊讶,“就您这身板,也能飞的起来?哈!”话刚说完,周月便在我腰上狠狠掐了一把,“说什么呢你。”
“啊——行行,下午有时间出来一趟,给哥和嫂子看看你都练成啥样子了。”
“呵呵,好。”
见到李小娟后,我都有冲动去学舞蹈了。
她瘦了好多,精神气质明显爽朗利落了一些。
我深深地知道舞蹈的魅力。当年我在初中的时候也曾试图通过舞蹈学习去改善一下举手投足的气质,不至于行动起来显得太粗鲁,像是从野山沟里飞出来的野兽类。然而我终是没能学会,所以我也就由着自己随性发展,气不气质的,我也顾不上了,也不是什么生活必需品,横竖这副德行,无可救药地粗鲁。好在已经抱得美人归,死而无憾。
周月见到李小娟,做了个很夸张的表情:喔,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耶!
李小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想李小娟也是想要改变些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认为她做到了。她绝不会是为了想减肥才去学的舞蹈,我知道。
李小娟曾经跟我说过,她一直有着舞蹈的梦想。只是她的这个所谓的“梦想”与其他女孩子很不一样,她告诉我,她不奢求能站在灯光聚焦的舞台中央,接收大家凝视的目光,也不奢求能参加什么大奖赛获得耀眼的荣誉,她只希望自己可以学会几支舞,可以在她想要的时候跳给自己看。
我猜再没有比这更容易实现的“梦想”了,我猜,再没有比这更简单的关于“舞蹈”的梦想了。
我才知道“意义”这个词着那么深重的内容。同样一件事,对于不同的人,意义一定不一样。否则“意义”这个词便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李小娟说,舞蹈是一种表达生命的另一种方式。这是她认为的,舞蹈对于她的意义。
表达生命的方式,这词用的多好。我们要证明自身的存在性,很多情况下也只限于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说,拼命制造动静去告诉周围的人,我活着呢。我们也学会制造一大堆信物,比方手机,比方QQ,比方博客,看着里面一列列的“联系人”、“好友”、“访客”,我们便觉得我们活得那么真实,你看你看,这些人都是认识我的,他们便是我存在的铁证嘛。我们还有一大堆的相机,DV,去记录我们每一次吃喝玩乐,然后把它们存到电脑里,建立一个关于记忆的“数据库”,我们见着这些标有日期的文件夹便觉得心安。影像带给我们的安全感空前绝后。我们对自己太没把握,所以我们需要倚赖这些实物存活。我也一直在思考,还能用什么,去阐述我们的生命?
这次是李小娟给了我答案。
用我们自带的物件,用肢体,用舞蹈。仔细思量一下,在人体的构造里,嘴巴其实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所以造物者的本意,光靠“说话”实在是不能代表整个生命体。我们的其他部件诸如手啊脚啊,很显然我们并没有如开发嘴一样去尽最大限度利用它们。我们太对不起造物者了。我们习惯用手拿东西,用脚走路,似乎它们对于我们的意义也就限于此。
我是不是太悲愤了。
好吧让我简单地整理一下情绪。
李小娟带我们去了舞蹈教室,恰好是休息时间,教室里便没有人。
“我跳得不太好,别笑我。”
“哪能呢,马小军要敢说上半个‘不’字,我立刻把他踢下楼,绝不手软。”周月说完挑衅地看了我一眼。
我立马表示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轻易不放屁。
音乐响起,李小娟随歌声起舞,翩然若仙。音乐和舞蹈的结合第一次让我觉得感动。我不懂音乐,也不懂舞蹈,我也没有任何艺术天分,可以有鉴赏的资格,只是李小娟的舞蹈让我的内心像是被什么浸泡住了一般,缓缓地颤动。
,我从未见李小娟的表情那么自由,那么舒畅,我觉得她浑身上下都有一种灵气围绕着,连空气都好像沾染了一般。
李小娟跳完之后,周月便扑上去抱住她:“跳得太好看了!小娟你好厉害!”
李小娟拂了拂额前的刘海,“没有呢,教室里好几个都跳得比我好很多,她们才是厉害呢。”
我猜这支舞李小娟也是练了很久的,不然她的肉哪能平白无故地掉。
看着她俩兴奋的样子,我想,人是真的,总要找一种方式去存在,或者说,去感觉的到自己的存在。能够不需要旁观者的证明,就是对生命体本身最大的虔诚。毕竟,生命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只是我们太懦弱,生怕自己守不住,于是把自己切成好几块送去别人那里求他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