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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1 考古队(上)(第1页/共3页)

    我出生在一个贫瘠的小山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为着几亩旱地薄田每天都在辛勤劳作。在农村,旱地的收益是很低的,无论你怎么拼命的劳动,一年也难挣到两千块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深切地体会得到农村的贫困。父母的收入非常低,整天都在计算这来日怎么过,哪间屋子漏水了,是否还有钱买瓦修屋顶。我们一天天长大,是否还有钱让我们继续念书或者学一门手艺等问题。看着父母每天这么劳累,被太阳晒得焦黑的皮肤和额角一天天增加的皱纹,但一年到头没有多少收入,从心里讲,我很心痛。

    在农村,有个事实,就是因为有地,就永远也饿不死。但是,因为发展有局限,所以收入会很低,在如今这个社会,如果你三天不吃上一顿肉,那便是很贫穷了。可是,在农村,这很平常。即使自己家喂肥了几头大肥猪,也只能眼巴巴地卖掉,因为,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吃肉,只是偶尔而且奢侈的事情。我的家庭,便属于这样的一个家庭。

    初中毕业以后,由于没有考上高中,家里的条件不好,不可能有钱让我复读或者给高价上学。只得早早的进入社会,跟父亲学着贩卖水果,做农活,一同感受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贩卖水果和做农活都很劳累,每天天不亮就得用自行车驮着一大筐水果,行走于山间小道,嘴里还得不停的吆喝:“卖苹果喽,卖苹果喽。”运气好的话,走上四五十公里,一大筐苹果可以在一天以内卖掉,也能赚二三十块钱。贩卖水果大半年,我什么都没学到,但是练就了一套快速计算的本领。比如一个顾客买了六斤九两的苹果,苹果的价格是七毛五一斤,只要一读称,我马上就可以把该收5。175元钱报出来。如果顾客多给了两分钱,我收到五块二,心里也会乐半天,多收了两分钱往往成为我快乐整天的基础。回到家里,还得抓紧时间做农活,农民靠季节和天气吃饭,每一天都有每一天的事要做,如果懒惰,是连农民都做不好的!这样的日子很清苦也很劳累,我向往着轻松自在的人生,努力寻找着机会脱离农民的壳子。

    朱清华跟我是同乡,住在同一个村里,两家只有一座小山隔着,走个来回用不了二十分钟。他是我儿时的玩伴,也跟我一同初中毕业,学习成绩比我还糟糕,也没有考上高中,因此我们便在一起贩卖水果。这家伙天生就胖,长得特象电视里的一个演员王刚,又比较擅长语言交流,所以到哪儿都特有人缘。

    我们之间的称呼很直接,我叫他“朱胖”或者“小胖。”他对我的称呼也是很固定的,好象从上初中就开始了,一直叫我“老文”。

    朱胖的家也是很贫困的,住着三间土墙房子,一下雨还老漏水。他的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如果不是我带着他贩卖水果,他们家经常一周也吃不上一顿肉。不知是什么原因,这样的环境,竟将朱胖养得又肥又胖。他一坐到家里的竹椅子里,便将椅子填得满满当当,像一尊弥勒佛一样,充满了肉感。

    随着渐渐的长大,生在农村的人,除了努力学习,考上好的学校去念书,唯一的出路便是外出打工,这是不知什么时候形成的一种自然法则。我们必须去迎合这种自然法则。我们都过早的进入了社会,靠读书找出路是不可能了,只得找机会外出打工。

    外出打工得有人带,否则的话,打工是找不到地头的。

    胡文才也是我们本乡本土的一个老乡,比我们年长,留着一绺八字胡,有点秃顶,烟瘾酒瘾都特大,经常一口牙齿被熏得焦黑,说话也带一点沧狼般的嘶哑,为此,常与老婆闹别扭。他常用他那沙哑的声音重复一句口头禅“弟兄伙出门在外不容易,有一个结一个,共同发财,共同发财。”他在外打工已经好几年了,这次外出打工,我和同学朱清华决定投奔他而去。胡文才在三峡水利工程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因为他同意带我们外出打工,所以,我们都很尊敬的叫他“胡哥。”

    就要到三峡去打工了,母亲花掉了身上少有的几十块钱,炒了一顿回锅肉,还炖了一只鸡,算是为我饯行。父亲平时话不多,这次竟也唠叨起来,看得出,父母对我外出打工充满了希望。

    临走前,母亲拴着个围裙,与她四十岁面容极不相称的是眼角几道深深地皱纹,略显红肿的双眼角还夹着米粒大小的两颗眼屎。用围裙揉揉眼睛,母亲只说了一句话:“儿啊,出去好好过,如果过不了,就回来。”

    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离开父母,自然有些不舍。但还是在柴油三轮车夫的催促下与朱胖和胡文才登上了三轮车,然后在三轮车“叭叭叭”地轰鸣声中伴随着颠簸的山间土道离开这个生养了我十七年的地方。

    打工、挣钱一直是我初中毕业以后的最大愿望,但是当这一刻真实来临之际,我又是多么的不舍,舍不得身后逐渐远去的那山那水那条土公路啊!

    转了四次车,乘了一次船,经过一日一夜的旅途劳顿,终于来到了我们将要打工的地方,位于湖北宜昌的三峡水利工程工地。巍峨雄峻的大山和如火如荼的建筑工地让我对这里充满了好奇与希望。

    工作很快被确定下来,由于我和朱胖太过年轻,而且是由胡文才领来的,包工头安排我和朱胖跟着胡文才在工地上扎钢筋。

    胡文才告诉我们,在三峡水利工程的建筑工地上,我们这些刚入行年纪又不大的打工仔在这里只能做扎钢筋、抬水泥一类的粗活。我们算比较幸运,被安排到工地上扎钢精。比抬水泥好得多了,那是个重体力活,对我们来说还真有点吃不消。

    每天在建筑工地上扎钢筋并不算什么辛苦的工作,但是,那毕竟是手工劳动,一天下来同样会累得抬不起胳膊。

    出门在外打工,得形成小团队般的一股一股的群体,否则的话,很容易受到其他打工仔和老板的欺负。因此,我们三人基本是血肉一体,形影不离,到三峡打工不久便奠定了我们的团队基础,一般来说,是没有人来给我们找麻烦的。

    一天早上,工地上来了几个穿着得体,打扮光鲜的人,其中包括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听说他们是来选人的,他们要选几个民工到他们所在的考古队去帮工,工资是35块钱一天。这明显比扎钢筋好多了,因为扎钢筋才25块一天,所以工地上每个人得到这个消息,都很向往。都尽量在这几个人面前表现出特别勤快的样子。

    后来我们知道了,这几个人中女的是省博物馆的一位教授,叫赵文秀。那个十五六岁的姑娘,是她的女儿,名叫岳美珊,还是个学生。不过这个女孩长得挺标志,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高佻婀娜的身材,穿着城里人才能有的漂亮长裙,再加上与人打招呼时浅浅的微笑,才进入建筑工地,就惹来大伙的好一阵口哨声。

    另外一个戴着高度近视眼镜,中山服的上衣袋里别着好几支笔,五十多岁的男的,叫丁博,是博物馆的什么主任,同时也是这支考古队的队长。选什么人到考古队工作,得他说了算。一些工地上的老油条,都不住的给这个丁主任发烟,希望能够被选中。

    我,胡文才,还有朱清华,因为来自同一个地方,外表看上去也挺老实,体格也都还不错。所以都很幸运的被选到了考古队,当天下午,我们就从建筑工地的工棚里拌到了考古队的住宿楼。开始了这份很多人想来而来不了的工作。

    考古队距离三峡工地不远,在大坝工程指挥部的一幢楼里。考古队的工作是在大坝合拢之前负责将淹没区的文物、墓葬安全的转移到其它地方。我们这些民工主要负责一些考古工作过程中的体力活。比如挖土、撬石、抬东西一类的事。

    考古队的工作实在清闲,而且有专门的房间居住,不像在建筑工地上睡大蓬。还时常没事可做,无事的时候,我们就在寝室里看书、打牌,但是工资照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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