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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17章 渐绿-7(第1页/共3页)

    经过之后,你才懂得怎样去抓住,以至于不会为失去而后悔。

    苍茫的人海中,点点滴滴洒落在我们身上,一不经意,那点点滴滴就会瞬间蒸发,连痕迹也不会留下。剩下的只有你眼里的迷茫和期盼、心中的后悔和懊恼。

    我的高中仗着在市里贵族子弟学校的名气把学校修建的如同一座繁华的小城。

    我的一个朋友来找我玩的时候在门口目瞪口呆,当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拍拍我的肩膀说,“我Kao,小子你们学校真他妈的像是贵族宫殿,享福了你啊。不知道你们学校的贵族们是否会放过你这个社会败类。”

    我瞪了他一眼,然后告诉他,“小子,别损我啊,我可是一个为社会主义革命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啊,怎么从你嘴里出来就跟社会上的渣滓似的,别给我把我这么多年积攒起来的荣誉给毁了。”

    我们的学校在市里,校内高大雄伟的建筑群同周围的低矮的建筑比起来就显得鹤立鸡群。

    大多市里的高官显族都把自己的掌上捧得,嘴里含的宝贝寄托在这个学校。

    我一来学校就听说了一顺口溜“谈恋爱,到一中;蹲监狱,到二中;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到四中。”三中好像啥都不沾边,据说三中也就那么回事。

    我到这个学校之前和老爸签了“生死合约”,如果再惹事,不好好学习,直接断绝父子关系,更不用说经济来源了。

    我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可以像雷锋同志一样作为众多群众的楷模,老实得不能再老实了,一进学校,就成了班干部,在学生会也挂名。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绝对是至理名言,不然也不会引领中国甚至世界的潮流。我就是其中的一位领头军。

    由于我太善,被人家群殴住院了,整了一个头条新闻,我在学校也一夜成名了。

    我的身体倒没大碍,不过精神受到了重大打击,又重返以前。

    从此,我凭一夫之勇,受到了广大贵族子弟的欢迎。我也就过上了一种别人喊我大哥,心里高兴,脸上充满笑容的生活里了。

    虽然,我是他们中的超级贫民,可是他们却丝毫不计较。我才真正发现那种挥金如土的少爷,他们也并没我想象的那种瞧不起贫民,反而特讲义气,有的甚至为了朋友,能够出卖全家。

    我们学校周围,每天晚上都挤满了晃来晃去的情侣,那些男生总是在晚上风大的晚上找机会脱下衣服去裹住刚弄到手的女朋友,一边裹着一边狡黠的笑着说,小心着凉,别感冒了。说完,白痴似的嘿嘿嘿的笑,傻得让我看得直想吐。

    我特别不屑,可我的好朋友邵筱蝶特别感动,她总是一脸陶醉的看着说,“你看人家男生多么体贴,你再看看你,就知道为什么到现在都见不着女朋友的影子。”

    我总是一脸不屑的往前走,手插在裤袋里头也不回地说,“真败了,现在的女生就是没大脑,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加运货来。”

    我问筱蝶,“我是不是特别丑啊?你不用给我面子,直接说,我撑得住。”

    我好像来学校混了一年,身边的女生到不少,也没交个女朋友,好像我和斐斐分手后再没考虑了。可能心里的阴影不小啊。

    筱蝶说,“不是啊,你个子高高瘦瘦的,眼睛虽小但有神,鼻子很挺,嘴唇笑起来的时候很特别看上去很邪气,一大帮女孩子都喜欢。”

    “那是不是我太邋遢?”

    “相对于女生而言是的,可在男生中,你可以算有洁癖,而且特严重。”

    “那是不是,那个什么,什么来着?嗷,缘分未到啊?”我呵呵的笑。

    “你快去算命吧,越来越离谱了。”筱蝶朝我翻白眼。

    想想,这些问题好像很傻,自我安慰说一个人自由自在,独来独往蛮好的,没人管,不用在乎另外一个人的感受。

    我和筱蝶认识像是吹出去的肥皂泡泡突然爆开。

    那是高一的时候,我特别害怕晚上在球场上遇到如同鬼魅的她。

    晚上打篮球的特别之处不仅是可以锻炼球技球感,而且黑得莫名其妙的被人撞个后滚翻。

    我刚打完篮球,因为晚上有课,我的脚步快了点。

    在教学楼拐角竟会莫名其妙的闯出个女鬼来。

    一个飞奔过来,我竟被她撞了个后滚翻,天哪,幸亏人少得可怜。我爬了起来,发现我的脚扭了,疼得像是那个粗心的医生手术时忘了打麻醉剂。

    我喊了声,对不起。

    之所以我要喊对不起,是因为那天的她,和我个子差不多少,蓬头垢面两眼浮肿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看就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知道这时人的火气很大,我不敢和她争论,害怕她会气急败坏的拿起石头来扔我。狗惹恼了还会咬你几口,何况眼前这个人绝对不比狗的危险程度差多少。

    因为那天筱蝶觉得我很绅士,所以决定请我吃饭。

    筱蝶点了一桌子的好菜,我吃的特努力,因为花的是我的钱。

    当筱蝶点完菜后,突然发现没带钱包,我才豁然开朗,天哪,我怎么这么倒霉,花了我近乎一个星期的生活费。

    我们学校南门街上的店买各种各样的东西,我只觉得有家书店不错,我在里面花掉的钱足够让我过得很有滋味。

    我在宿舍的墙上贴满了漫画海报。

    生活真是戏剧性的玩笑,到最后,我竟然得靠筱蝶来填饱我可怜的肚子。

    当然,筱蝶的兴趣比我要广泛得多。

    从服装到路边摊位上的肉夹馍,从路遥的爱情小说到古龙金庸的武侠,她总是发现新大陆似的大呼“啊,居然有这东西。”

    我经常说她是衣柜加混子,就一个爱衣服的女人加一个杂七拉八的社会混混嘛。

    我们宿舍的哥们好像比我早熟很多,一大半都老婆老婆的叫着了,我还是一个人手插在裤袋里在校园里闲逛。

    我不是销不出去,反而有几个女生跟在我后边打转,估计她们是先天的警察,经常尾随在我身后,真烦。

    我都很有礼貌的拒绝了。我对她们的兴趣仅仅是在这个贵族学校竟然会有这种脸皮厚的要命的女生,估计她们以后准能成精。

    我们宿舍的哥们们对我说,将就些,这年头找个好的不容易,能够对你死心塌地,爱得什么山无棱天地合就凑合吧。

    我望着他们说,那倒不如让给你们凑合吧。

    他们竟大言不惭地说是有女朋友要专一。

    我说得了吧,谁不知道就那几个没你们的女朋友漂亮,不然你们翻脸比晴转多云还快。

    那几个女生长得真的很难受,于是我心血来潮地对他们讲了个很经典的笑话,世界上分三种人:男人,女人,“恐龙”。

    后来,不知怎的,这笑话传了出去,闹得人家边哭边骂我不要脸,更多的继续进行传播,现在我才发现原来做广告的中最厉害的就是靠小道传播,不仅快而且颇受欢迎。

    在我声明狼藉的日子里,筱蝶仍然和我走得很近。让我感动的想掉眼泪。

    可我木着脸俯下身对她说,不要整天和我这样的人渣混一块,小心没人要。

    她总是不屑地说,放心吧,现在还有几个追我的那,说的时候脸不红,嘴不结巴的。

    我还以为她会很纯情的眼泪汪汪的看着我说:才不是来,在我的心里你从来不是人渣。

    每个星期五下午,我会去学校后操场去打篮球,我老是找我们宿舍的几个哥们去,因为他们的篮球技术实在让人看得眼花潦乱。

    我和他们打相当费力而也特别愉快。

    否则,怎么能对得起那个差不多200元的篮球呢?

    每次我打到六点结束的时候,筱蝶就会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百事可乐(我最喜欢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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