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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十(第1页/共2页)

    一阵雷雨过后,天空如洗一般,学校林荫小道上的树叶青翠欲滴,不一会,金色的阳光便洒满了整个小市,使整个城市看上去像嵌在一幅金黄色的画框中。

    林晓云抱着几本书正向图书馆走去,这几本书都是一个月前从图书室借来的,其中一本是室友让她帮着还的,书名叫《茵梦湖》,这是一本风靡校园,令所有少男少女为之痴狂的外国小说,它描写了一段缠绵的爱情,主人公莱因哈德和伊丽莎白青梅竹马,可是伊丽莎白的母亲却把女儿嫁给了家境富裕的埃利希。多年后,莱因哈德应邀去埃利希在茵梦湖的庄园,旧日的恋人相见却是一片惆怅,小说笔调优美,风格清丽。

    很多人在读完这本小说后都为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感到婉惜,都遣责伊丽莎白的母亲给女儿包办婚姻,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可是林晓云并不这么认为,在很久以前她就看过这本书,她也被作者的才华深深吸引了,但让林晓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两个人真心相爱,却又要互相折磨,如果她是书中的莱因哈德,她一定会向好心爱的姑娘大声表白的,一定会告诉她他有多么爱她,一定会的。

    想到这,林晓云的脸不觉爬上了一朵红晕,她为自己会想到这个“爱”字而害羞了,现在林晓云已经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了,再过两个礼拜,从导师那答完毕业论文稿,她就可以毕业了,这就意味着她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新的生活将向她敞开。

    四年前,林晓云报考了全国一所重点政法大学,并最终以六百多分的成绩拿到了这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按照父母的意思,是要让她报考师范类大学的,因为教师是个看来很不错的职业,只要当上了教师,就等于拿到了铁饭碗,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林海如当然希望这唯一的女儿能有一份安稳的工作,他已经想好了,等晓云一毕业,他就在附近给她找一所学校,也好让女儿呆在自己身边。

    可是天生倔强的女儿却一意孤行的报考了法学专业,这让当父母的为此头疼了好一阵子,但是女儿已经做出了选择,他们也就不好说什么了,毕竟晓云是他们的掌上明珠。

    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晓云那双大大的眼睛不断的观察着四周,在图书馆的右边已开出了大片的樱花,蜜蜂正嗡嗡的在花朵上欢快的叫着,粉红的花朵和深红的蓓蕾构成了一片火红的海洋,那里的世界络英缤纷。

    林晓云向那看的时候,正好看见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正在热烈的接吻,这让她赶紧把脸转了过来,在学校这种事情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可是林晓云就是有点看不惯,这倒不是说她思想保守,在大学谈情说爱本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林晓云认为这种过于亲密的行为对于一个学生来书还是不太雅观的。

    走在图书馆的阶梯上,一阵阵花香的气息迎来,那是图书馆旁的几棵丁香花散发的,晓云抱紧书本做了一个深呼吸,这幽幽的清香让她感觉突然一片开阔。青春呀青春,你是这样的美好,因为这些芬香晓云的心一下子欢快了起来, 就在刚才她还在为毕业后该何去何从而苦苦思索,父亲来电话说已经给他在家找了一家法院实习,可是她却并不想毕业后就到那去,她不想靠父亲的关系去找工作,那样对她们来说一点好处都没有,她要靠自己的能力去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是的,她林晓云已经是个22岁的大人了,她不能再依靠父母了。

    林晓云并没有马上走进图书馆的意思,她看了看手表,离毕馆的时间还早,于是她就干脆把书放在旁边一个干净的石头上,一个人童心大发的背着手在阶梯玩了起来,轻盈的步子窜上窜下,直到这天真的举动引来许多同学关注的目光,才笑着拿起书本朝里面跑去。

    林晓云走到图书室三楼的时候,已经快接近傍晚了,外面的太阳在渐渐向西方沉去,图书馆后面的林子里鸟儿在叽叽喳喳的叫着,晓云走到还书室里的时候,一抹抹夕阳从窗户里面射了进来,晓云抬起头有意识的向窗户望去,却看见在阳光照射的桌子上放着一本黑色封皮的书,书名是《牛虻》,晓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一张已经尘封了很长时间的面孔在她的脑海里马上浮现了,“秦风”,晓云轻轻的念了起来。

    四年前,她曾经给一个叫秦风的男孩子送过这本书。那时候因为父亲的缘故她转到了玉山中山,并在一次作文比赛中结识了一个叫秦风的男孩子,后来他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朴素,有理想是那个少年在自己心中的印象,可是后来她却发现他经常躲着她,好几次她都想主动找他谈谈,可是他却突然要去参军了。

    自从搬走后,她便再也没有了秦风的消息,记得秦风临走的时候,她还让他给自己写信,可是后来她就转走了,想到这,晓云的心就充满了惆怅,她当时怎么就没有给他的同学留一个地址,那样的话,或许他们现在还联系着呢,这些年来,她常为自己的大意而内疚,而秦风的面孔在她心中也越来越模糊了。

    不知道他现在是在部队还是已经退伍回家了呢,回宿舍的路上,晓云的脑海里想的全是关于那个少年时代认识的好友的事情,路边的景色她也无心欣赏了。回到宿舍,林晓云便一头栽到床上,那张面孔,那双深遂的眼睛……晓云感觉自己的头有点乱了。

    那抹夕阳扎进了晓云充满青春的心灵,同时扎进来的还有那个叫秦风的男孩,在修改毕业论文的时候,晓云怎么也无法安静下来,写着写着那两个字就出来了,林晓云觉得一切太不可思议了,她感觉自己的头脑有点迷糊。

    “晓云,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好友孙丽丽关心的问到,晓云这两天看起来有点不正常,动不动就一个人坐在宿舍里发呆,就连上课的时候也老走神,孙丽丽以为是晓云的头痛病又犯了呢。

    “没怎么,没生病呢。”林晓云半天才缓过神来。

    “那就是咱们的林妹妹在想宝玉哥哥了。”孙丽丽推了一把晓云笑着说。

    “你才想宝哥哥呢,死丫头,看我怎么收拾你。”宿舍里,晓云追着孙丽丽跑着。

    “不想宝哥哥,那就想秦风哥哥啦,你看你的论文纸上写了多少个”秦风”了。”林晓云此时又急又气,干脆坐了下来不追了。

    “好了,好了,别气了,气坏了身子我可担当不起,我给你赔不是还不行吗。”孙丽丽也坐到晓云身边讨好的说到。她知道晓云只要一气,头痛的病准又会犯,四年的同窗好友,让孙丽丽太了解晓云了。

    孙丽丽和林晓云是老乡,虽然只比晓云大一岁,可人却显得精明果敢,和林晓云完全不同,孙丽丽的个性更像男孩子,留着一头短发,穿着也经常是一身运动型。一张白暂的瓜子脸,让她在校里的篮球队格外显眼,因为她是她们校篮球队唯一的女孩子。可是性格开朗大方的她和林晓云却非常合得来,两个人是无话不说的好姐妹。

    “对了,晓云,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还没想好呢,你呢?”

    “你就不用想了,你爸不是给你找了家法院,我看你就到那去吧。我的命可没你好,现在国家对大学生也不分配了,只能自己出去碰碰运气了。”说到这,孙丽丽一脸的迷惑,和平时全然不一样。

    “那你打算做什么?”林晓云也注意到了好友的这一反常神态。

    “我爸妈的意思是让我先回去帮他们看店卖衣服。”

    “可那和我们的专业并没有什么关系呀?”

    “现在还管什么专业不专业呀,出去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现在大学生哪不是呀。”孙丽丽一脸的不以为然。

    这让林晓云也不知说什么好了。

    大学毕业后的困惑让这些即将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开始成熟对对待起生活来。在校园里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享受青春的乐趣,可以和同学们一起看电影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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