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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一(第1页/共2页)

    我在学校附近的小巷找了一间房子住下。

    房间是在三楼,条件还不错,有栏杆,有阳台。这让我有了“伫倚危楼风细细”的浪漫感。站在这里远望,地平线隐约可见。而人一旦凝视这条线,思想就会很不安分:回忆、理想什么的全出来了。在我的印象当中,只有感情和地平线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我还是一个浪漫的人。可是光懂得浪漫是不够的,还要有个性。于是我就学人家叛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现在这个世道自以为自己另类,自以为自己叛逆的人太多了。甚至连兽类都敢说自己另类,连叛徒都敢说自己叛逆。我学艺不精,成了另类中的败类,除了敢拿学校发的试卷上厕所以外,别的什么也不敢做。而且只有在发生严重经济危机而买不起卫生纸的时候,我才能略微表现出一点另类。没事时我喜欢写信,喜欢凝视远方。而信始终只有一个地址,就是某大学中文系——一个叫萍的女孩会收到它;凝视的也只有一个方向,就是向着那所大学。

    二

    我在这里混到几个朋友,不得不提一下。

    一个叫子涛,长的挺高的。胸肌发育到施瓦辛格的一半就开始跟衬衫过不去,上街总喜欢穿一件“三点式”背心。有他这种条件的男生很多,可是思想前卫的女生更多,所以他的胸肌也不乏问津者。就是这点资本,把他支使的狂傲无比,常吹嘘说他放的一个屁都能改变风向。

    另一个阿正,是苗条型的,由排骨构成。有一晚我失算,陪他睡了一夜,结果饱尝他那身排骨的折磨。第二天醒来就像被人痛打了一顿,遍体鳞伤。而且他还有个坏习惯,走路时喜欢低着头。子涛常搂着他一路来一路去。于是人们有了个印象,老觉得子涛在拄着一根拐杖。对于这个习惯,阿正自己有个科学的解释,说是为了减少对周围信息的摄取量,好让大脑更专注的思考问题。但有人说他是财迷心窍,想捡到钱;也有人说他色迷心窍,想撞到美女,吃人家豆腐。他也不争辩。有一回依然低着头走路,冷不防撞到一个硬物。他吃惊这位美女发育到如此高的境界,抬起头来细看,原来是块凸出来的大牌子,上面写到:宽带上网,其乐无穷。从此他与网吧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抢了猫头鹰的专利,经常昼伏夜出。

    于是我们三人各行其是:我就写写信;子涛白天搂着拐杖,晚上搂着美女;而阿正如果不做拐杖,一般都会在网吧里鬼混。我知道我们在打发时间。但是因为我们都无法为自己平凡的生活历程添上英雄、浪漫的一笔,所以只好这样混日子。这也是我们支付得起的生活。

    然而事情又起了一些变化。

    子涛的泡妞业绩对我们俩产生了相反的作用:我是崇拜的差点要变性去倒贴他;阿正则鄙视的几乎要阉了他。虽然不能肯定阿正的鄙视是否和忌妒有关,但是这种鄙视的后果却让他有了一种冲动:要以布道者的耐心劝说那些女孩子,子涛就是一个连面具都不带的色魔。可是这种豪迈没有维持多久。当子涛又搂着一个陌生面孔的女孩子在我们面前出现时,阿正叹了口气,宣布了另项决定:他下辈子也要做女人。子涛欣喜他终于开窍,拿了几瓶酒来庆祝世上最后一个纯情小男生的消失,并且借着酒兴说了一句“至理名言”:这世道随便的女孩子多的就像街上流浪的狗,你不收留她们那她们怎么办?”

    阿正听了最后一句话,忽生了一种感慨,觉得我们生存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太不幸了。感情对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奢侈,我们找不到一个能真正惦记着自己,关心着自己的人。我们的冲动让我们沉迷于种种所谓的快乐。于是他下了个决心,要去寻找那些真正的东西。这样他跟一个叫薇的女孩子就开始了。我和子涛都说,能看上阿正这孩子的,要么是贤惠村姑型的,想找个好男人平凡过一辈子;要么就是还没进化好的,保留了动物的野蛮,只要性别有异就肯跟你疯狂。照他们俩勾搭上的速度来看,应该属于后者。可是那女孩子略带腼腆的微笑,压倒了我们一切印象。况且阿正说了,情至深者,无坚不摧!人的感情被这个飞快发展的社会压制了。其实还是可以唤起的。要不《泰坎尼克号》也没那么多人去看了。再随便的女孩子,她内心深处还是渴望爱的。一席话说的差点连子涛都决定痛改前非。我们纷纷为这位圣人献策。我的建议是两个字:写信。子涛的话要多一点:先喝喝酒,再拉拉手,然后就往床上走。结果他被我们俩痛扁了一顿,因为他竟敢骂我们白痴!

    三

    我和萍还保持着书信来往。我觉得这样很好,很纯洁。她是一个有才华,有思想的女生。她绝对不会滥用自己的感情。如果她付出,她肯定知道自己为什么付出。就是说,她不会因为一次邂逅,一顿小餐,就跟别人谈起恋爱。这样的女生值得男生付出,因为她懂得执著。所以,在感情方面我并没有阿正的那一套怪论,对他要寻找真爱的冲动更是不以为然。但是子涛说我脑子比阿正正常不了多少,因为他不相信几封信就能维持一份感情。他的话很有道理,但是我不愿相信。

    过了一段日子,萍的来信似乎在减少。以前还是一封换一封的礼尚往来,现在则有点像巴以战俘问题,一个以色列俘虏可以换好几个巴勒斯坦战俘;往往她很随便的一封信,能让我激情飞扬的写过去几封信。而且她信的内容也越来越少,写的像古文那么精短,说的像白话文那么累赘,往往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我想这也许是因为她太忙的缘故。于是我不断的安慰自己:看看,人家为了一句话都要写信过来,可见对你的重视。唯一应付不了的,是子涛那男巫不怀好意的恶笑。

    有一天我收到了萍厚厚的一封来信。我激动不已,想萍把自己的感情隐藏了这么久,终于忍不住要向我倾诉了。我甚至打算等子涛回来,当着他的面再拆开来看。等了两秒钟我受不了了,于是哆嗦着去拆信,同时心里叫道:萍,我来了!

    信拆开了,第一句话是:锋,我走了!

    我心里凉了半截。再看下去,已是惨不忍睹。信中动用了“人生”、“青春”、“回忆”等一系列浪漫辞藻,我读起来像看散文一样舒服,读完后像被人鞭笞一样痛苦。信的最后出现了一个男孩子的名字,常飞。萍说,她只想找个人陪她走完四年大学之路。她说我们都应该现实点。

    那天晚上我喝了几瓶啤酒,摔了几个酒瓶。然后,我把信拿给子涛看。

    “我觉得你不应该怪她”,他说。

    “为什么?”我恨恨的问。

    “她只不过想要那个常——”

    “常飞”。

    这个名字已经让我刻骨铭心。今天晚上喝酒的时候,我曾经不止一次的搂着饭店老板说:“常飞,来,我们再干一杯!”

    “对,常飞。她只不过想要常飞陪她走完四年大学之路。你没有理由怪她。大学路很漫长,也很值得回忆,需要一位能够陪伴左右的伴侣。谁会要一份虚拟的、书信化的感情?你应该现实点。”

    “现实?”

    “是的。别太相信浪漫 了。原谅她吧。我们还有自己的生活。”

    子涛飘然若仙的回答让我愤闷。我差点要问他:你这么心平气和,为什么不在你的粉脂军团里挑个给我作补偿?不过我也知道,萍不是那种可以轻易爱上别人的人。她能喜欢常飞,那常飞就一定有过人之处。至少比我优秀。于是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并回了一封信,说明了我尊重她的选择。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阿正那边正被丘比特当靶子射的满身是箭。他努力让薇接触一切美好的事物。他先带她看《泰坎尼克号》,又借给她《董小婉传》。他想向她阐述一个道理:不是异性就可以在一起;感情才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薇瞪瞪含笑的眼睛,拉拉阿正的手说:老公,你说的我都懂!阿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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