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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3

    宿舍里依旧没有任何改变,孙东东与田香坐在一旁磕瓜子,丝毫没有与我分享的意思。我看看他们,又转头望向窗外,玻璃已沉浸在夜色中,已有些湿润。树叶在淡雾形成的细碎颗粒中渐带微黄。这是一个落寞的季节,好像以前有什么发生在这个季节。对了,那是去年的去年的这个时候。

    那时我还对生活充满幻想,把人生想像的过分神秘。我做的是一个画家的梦。当年,我随同一队对艺术极度热爱的青年到沂蒙山写生。我们这群人中,有复读三年未考上大学的,有几个甚至有了孩子,但我们都是艺术的爱好者。因此,我们一路上谈的很愉快。在这群人中有一个叫段刚的人,此人是唯一不热爱艺术的青年,他说自己完全是听说学美术的女孩都很漂亮才学习的。因此,他的画技可见一斑。在这以后的十二天的蒙山生活中,我就是在此人的怂恿下连续追求五个女生,成为当时的艺术类情圣。我圣就圣在五个一个也没追到手。

    我们驻扎在半山腰的一家小旅馆,几十人立刻使原本冷清的小院热闹起来。山里人既朴实又实在,晚上怕我们到处游荡,休息时也闭门插户。我们的到来令这些人很高兴,他们认为我们是城里人,又是学生,虽然有的年纪看起来更象教师,一定既文明又礼貌。我们也确实没有使他们失望,没有把大小便在他们的锅碗里解决,只是在厨房的桌子下面意思了一下。山里气温变化较大,晚上冷气逼人,没有人喜欢为了一点小事就跑到外面去,况且艺术的根本就是有冲动才会有灵感。

    小店老板对我们极热情,我们将十二天的饭钱交给他后,每天都准时坐在饭桌上,这使老板很是伤心。在饭桌上,我认识了小黑,小黑是女生中看似极柔弱,饭量却大的惊人的一个,皮肤也较一般女孩为黑。当此人得知我暗恋她时,见到我总是做出极有架子的样子。仿佛自己是公主,我要高攀她似的。我一气之下,改追了另一人。

    另一人的名字叫潘菲菲,在一次集体捉螃蟹的途中,因为她差点跌进湖里,我一把拉住她,说,再走十步,就是湖了!她对我很是感激,也正因如此,我有了一种英雄的感觉。有了这种感觉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她在山上偷了几块地瓜,并与段刚在岩石后面烤熟。不料此人全部吃光,没有给我留下。气得我要死,遂放弃追求她的念头。后来,这人与我特别讨厌的一个男生走在了一起,害我和那男生打了一架。那男生不服气的问我为什么打他。我一时语塞,低头好一会儿才说,因为你女朋友吃了我的地瓜。说完我便后悔,这实在不能构成一条可以打人的理由,何况地瓜还不是我的。

    这两人都是来去匆匆。还有两人我已忘记她们的名字。既然如此,讲她们的故事难免有些力不从心,只是对马真的印象十分深刻。她是这场爱情闪电仗的最后一人,也是整个故事的精华部分,我要使故事往下发展,必须按照顺序回忆,因为在马真之前,段刚也遇到了令他心动不已,竟莫名多出几十颗青春痘的女孩,这人眼光独特,起初学艺术便是为了美色,却在学艺术后喜欢上了一名放牧的女孩。后来段刚在日记中写道:我的真爱,随牛马奔跑在沂蒙山上!

    当时我们四处寻景,画了好些地方。我们在一天早上又找到了很好的一处。这里乱石纷杂,溪水自山上潺潺流下,远处可见白云,近处可观花草,更重要的事,这里人烟稀少。段刚象往常一样放下画架,爬上一棵柿子树,摘下一个熟透的柿子,正要咬下去时,手突然静止,眼睛盯在远方。我以为柿子树的主人被他发现了,正担心段刚的安危,并决心,一旦发生情况,先回去叫人,然后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将身负重伤的段刚抬出沂蒙山。又忍不住顺着他的目光瞧去,但见,在一块巨石上,一少女正手持鞭子立在风中,风吹动她的头发,随风而舞。那少女也发现了段刚,冲段刚一笑,段刚的口水马上就流下来了。等他拭去时,那女孩已在另一座山上,只留下清脆的山歌飘荡回旋。然后段刚就吃掉了柿子,并真真切切地喜欢上了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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