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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十六章(第1页/共4页)

    阿克苏市的街道很冷清,寒风吹来,我的心中又冒出很多莫名的寒意。走在阿克苏空旷的大街上,看着缩着脖子匆匆行走的零星路人,我又想起了杨政,想起了他给我带来的莫名的压力。他似乎很关心我,这种关心超出了419的人所拥有的某些底线。但我总觉得他对我的关心是出自一种客套(维族人的热情好客是众所周知的),甚至是强加给我的,带有某种责任,是出自哥哥对弟弟的关心。就算他的关心发自内心,出自爱情最朦胧的意识,但我会接受他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可我该怎么办,怎么去拒绝他呢?在别人眼里看来,杨政是很适合做伴侣的人选:有房,工作稳定,有孩子,待人和蔼,又懂得体贴人。像他这种人,是绝大多数0的最佳人选。可我不行,因为菜籽哥哥,还是因为菜籽哥哥,那个给我一生爱的信念和承诺的梦幻中的男人。我无法对菜籽哥哥做到无动于衷,无法不想他。我无法做到心里有菜籽哥哥而去爱我根本不爱的人,因为在我心中,爱情必须是透明的,不能掺有任何杂质。不管是对我,还是对杨政,我必须放弃。我要死心塌地地去爱一个人,那么那个人必须要有足够大的能量把菜籽哥哥从我的记忆中删去,一点也不剩。如此想着,汽车的鸣笛声提醒我,我已经到了阿克苏市中心的闹市区,而在我的不远处就是人民医院。运气不错,经过我不断更换姓名等手段,中午的时候,我“骗”到了二百多粒“卡马西平”和近乎三百粒“地西洋片”。看着这么丰厚的收获,一种新奇的想法让我很兴奋:我完全可以依靠他们逃离这个根本不属于我的世界。自杀,这是我很早就想干的事。而这个意外的收获完全可以帮我实现这个愿望。想到这里,我很由衷地笑了,为这个新奇而又暖人心的想法。

    正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王刚的来电。他说想见我,想和我说说话。我说,王刚,忘了我吧,再纠缠没有任何意义。他说:“你不来也行,可你别后悔!如果你不来见我,我要让你后悔一辈子!”听了他的话,我的心不由一紧,又想起了昨晚他离开杨政家时看我的眼神。这种眼神包含了太多的含义,以至于此刻我听到他的话时,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害怕。我叹了一口气,答应了他。他很高兴,要我去三中见他。想想三中并不远,几步就到,所以只得违心见他一次,也算讨个心安吧。

    就像我在小说中写的那样,去见王刚是我做的最失策的一件事。虽然我早就耳闻某些知识分子的“酸”劲和虚伪,但当我从王刚身上见识到这群知识分子特有的标签,我着实的吃了一惊。我当时怒不可遏,恨不得立即杀了他,可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想到了菜籽哥哥,并把他和王刚暗暗比了一下,心里舒服了很多。和桐童的经历不同而有相似的是,王刚邀我去他工作的地方,而不是自己心甘情愿要去的。我和桐童的经历有一点是相同的。一进门,王刚就开始给自己戴高帽。可惜,他说了许多,却没博得我丁点好感。知道这招不行,他急急地打开电脑,给我看他的博士照和有关的照片和证件,并用一种略带挖苦的语调对我说:“看,看我的照片和证件。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怀疑我的身份,现在我给你看了这些东西,你也该相信了吧。我要说的是,杨政根本不适合你,只有我才配你。我们都懂英语,都喜欢听英文歌,容易交流。而他,他却什么也不会,而且是一个维族人。。。。”“shut up!(闭嘴!)”还没等他说完,我就很粗鲁地打断他的话。直到现在,我仍理解不了当时自己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反应,似乎有点过火了。当时我很生气,听了他的话,我心里很窝火,很想发发火。“你错了,王刚!我选爱人的标准不光是‘爱好’和‘兴趣’相同,而是他是否能读懂我、理解我,可以让我包容他,或让他包容我。虽然你有很优越的条件,但我不喜欢你,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你、反感你。我知道这些话对你的伤害很大,但如果我不说出来,这对你的伤害很大。王刚,我再重申一遍,请你仔细听好了!我对419的人不感兴趣,一点也没有。两个人过日子,不是你所说的‘兴趣和爱好’想同就可以,它应该包括很多东西,包括爱情和责任。而这两点,王刚你一样也给不了我。两个人过日子,他们必须要经历很多坎坷和苦难,克服这些东西不是就一个‘兴趣和爱好相同’就可以!这些东西都是虚的,虚的,你到底懂不懂!爱人之间是相互理解、相互关心,并相伴终生的!爱情没有你想的这么轻浮,你这么做只能让我更讨厌你而已。对不起,我要走了!”我几乎是把这些话吼出来的。我当时的情绪很激动,因为面对王刚的时候,当从我再次看到王刚的第一眼起,我的脑中有不可避免地闪过了菜籽哥哥泪光闪闪的脸,这让我更心痛。这些,不是王刚和杨政他们能理解的。“不,不要走!你又要去找那个维族人!我不让你走!他有什么好!我不要你走!我不要你走,听到没有!”他哭着抓住我的手,死命地抓着不让我离开。我使劲挣扎,却徒劳无功,并不能向前再跨一步。“王刚,没用的。我不会去找杨政,因为他不是我爱的人,更不是我相伴一生的人。不,你们都不是!我只爱菜籽哥哥,我只爱刘**!和你们419,都是因为我忘不了他。你让我走,我不想再呆在这里!你们让我更肮脏,我恨你们!放手!放手啊!”几行泪又淌过我的脸颊,但我并没有擦拭它们,任凭它们在我脸上走走停停,最后停在嘴角,慢慢渗透。很苦,真的。他听了我的话,身子顿了顿,最后放弃,慢慢松开手,任凭我离开,慢慢消失。“你要走,我不反对,但你好歹也要跟我去吃顿饭吧,毕竟我们相识一场也不容易。”当我快要走出他的视线的时候,王刚突然跟出来,然后这么对我说。他的学生很惊讶,又不好说什么,只装作没听见。我伫足,转身,踌躇片刻,最后答应。他见我答应了,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乐滋滋地哼着小曲回屋穿好衣服,似乎就是小说中的王刚见桐童时穿的那件灰风衣,搭着我的肩出门了。走到楼梯拐角处的时候,一个戴着深度眼镜的女学生向他问好,他嘴里哼着含糊的音节算是答复。

    阿克苏的街还是很寒冷,似乎永远在“冷”的基调里永远走不出一般。像作家的情感一直在心中积愤,突然间喷薄爆发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一种彻骨的寒冷让我不由一窒,脚下的步伐又快了些。王刚脱下衣服要我披上,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一个劲地向前走。王刚见我这样,叹了一口气。阳光似乎很大,可照在人身上,依旧没有一点温暖,一丁点也没有。很快,王刚把我领到一家餐馆里面。走在他后面,看着他因快乐渐渐变形的步伐,听着他因快乐变了调的声音,我的心里很迷惘。爱情有时就是这样,一直在错位人之间的缘分,可我们却无能为力。突然,我的眼前似乎有一个模糊的影子跑过,看其背影很像涛涛,但又有点像菜籽哥哥,泪又下来了。我一直默想着我曾经爱过的两个男人,一时竟精神恍惚,竟忘了旁边的王刚。王刚见我发呆,喊了几次都没反应,最后拉了拉我的手,我才反应过来,很茫然地看着他。王刚叫来老板,点了很多菜,然后一直看着我不语。我一直试图避开他的眼光,装作看接上来去匆匆的行人。

    菜很快上来了,我没有说话,也没有跟王刚打招呼的意思,就兀自埋着头吃起饭来。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对食物表现出的强悍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不知为什么,我老是觉得饿,那种饿是那么强烈、又是那么刻骨铭心,像烙印一样印在他的记忆深处,让我一看到食物就会对它们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狂热和依赖。我一言不发地吃着食物,仿佛这个世界只有我和食物地存在,只有我和食物简单而又残忍的关系。王刚和店里其他人在我意识里渐渐离我而去,像潮水一般离我而去,留给我的只有模糊的影子而已。看着暴饮暴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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