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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九章 求真情昌欢违父命(1)(第2页/共3页)

是一双鞋垫,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万水千山;他愿是一只脖子上拴着绳子的小狗,绳子的一端,攥在她手里,永远和她不离不弃。他发誓,无论昌欢怎么对他,他都会在心底,一辈子爱她。

    昌欢一直生活在无忧无虑、充满温情的家庭,虽说为人谦和,很会处事,却从来未经受过别人如此肉麻的恭维,这些平日里,人们歌颂伟大领袖都不曾用过的词句,如今一股脑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欢有些飘飘然了,乐不可支,甚至对那个平日总穿着打补丁衣服、不起眼儿的怀沉石,刮目相看了。不能理解的是,那双绵羊眼后面的大脑里,怎么会蕴藏那么绚烂的文彩,写出如此令人如痴如醉的诗句。而且,这种优美的词句,绝对不是灵光闪耀的昙花一现,而是像山间小溪,源源不断。在以后的日子里,这个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轻人,总能变戏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觉地,每天准时将一封文情俱佳的情书,放进昌欢的铅笔盒里。

    大约一个月过后,昌欢就成了这年轻人的忠实读者,每天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等着放学后回家,趁着家人不注意,快乐地躲进屋里,装成写作业的样子,读着年轻人写给她的情书。看过后,赶快把信笺叠好,工工整整地放进自己的衣箱左下角。不长一段时间,那里已经积攒了一沓情书。随着情书的增多,那个年轻人的形象,在昌欢心里,也开始慢慢地改变:平日总穿让同学瞧不起的带补丁衣服,这会儿在昌欢眼里,也变成艰苦朴素的美德;略显单薄的身材,在昌欢眼里,也显得那么魁梧伟岸,值得信赖;甚至鼻梁两侧几颗雀斑,在昌欢眼里,也变成张显男子汉气魄的标志。昌欢终于忍耐不住,也开始给怀沉石回信了。此后,二人虽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每天通过暗传情书,互倾衷肠,沉浸在初恋的幸福里。

    家里最先发现昌欢正在恋爱的,是早就开始耳背的世德。

    因为耳背,和家里人交谈时,常常打岔,引得家里人笑话,世德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主动减少了和家里人的交流,变得沉默寡言了。可周围世界,对他极具诱惑,他想随时掌握周围发生的一切,就改变了以往通过询问来了解情况的习惯,练就了通过观察别人说话时的口型和察言观色了解外部世界的本领。

    昌欢的恋情,虽说家里人谁也没有提到过,但昌欢脸上那种初恋少女无法掩饰的喜悦,世德凭着老江湖的眼力,一眼就能辨识出。担心自己看走了眼,世德又很巧妙地从昌欢身上,找到了佐证:这段时间,昌欢几乎每天在天黑之前才回家,回家后,还直嚷嚷在学校帮班里干这干那,显出一副极不情愿样子,而同在一所学校,仅比昌欢低一年级的昌庆,通常半下午就放学回来了,连在同一所学校任教的父亲,也在太阳落山前就下班回来了。而且,昌欢往往抱怨完在学校帮班里做事之后,马上就心情愉快地在饭桌上又说又笑,谈笑些白天在学校遇上的趣事,这就暴露了她刚才的抱怨,并非自己的真实心情,她之所以要这么假惺惺、装成极不情愿的样子,无非是想堵塞别人的嘴巴,免得人家会问她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根据这一点,世德判断,昌欢每天迟迟才回家的背后,必有隐情。结合这段时间她脸上的笑意推断,世德判断,昌欢很可能在恋爱。

    为了进一步寻找出决定性的证据,世德开始暗中观察昌欢,像一个狡猾的侦探。很快,证据出现了:昌欢这阵子,突然对写信产生了兴趣。根据经验推断,一个人,如果不是对写作产生了兴趣,为了练笔,天天些什么,正常的人,如果不是遇上什么特别纠结的事情,是不会通过写作来纾缓心中郁闷的,只有恋爱中的年轻人除外,他们觉得,要是不用情书的方式来表达爱慕,光凭见面时的谈情说爱,是空口无凭的,不牢靠的,恋爱中的年轻人,是最愿意用写信的方式交流的。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测,每当昌欢借口写作业,一个人躲在屋里奋笔疾书时,世德就会蹑手蹑脚,踱到孙女的屋外,故意轻轻咳嗽一声,而后目光敏锐地观察昌欢的反应。果然,每回在他轻咳一声后,昌欢都会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浑身悸栗一下,赶紧拿胳膊捂住胸前的信笺,转过头,冲着站在门边的爷爷做个怪脸,再向爷爷努努嘴,表示她现在正忙着呢,没空儿搭理他。每当这会儿,世德就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身回到自己房间,心里却对昌欢恋爱的事,有了八九分的把握。

    昌欢上学的时间,也比从前早了许多。昌庆一般是在日上房檐,才离家上学;父亲走得更晚,常常是日起两竿之后,才骑上自行车出门;昌欢却不然,她差不多和起身做早饭的母亲同时起床,洗漱之后,草草吃口东西,晨光初显时,就匆匆出门上学去了。

    “你比校长还忙。”母亲有时这样揶揄她。

    昌欢也不介意,诡秘地做个怪脸,总能说出这样或者那样的早走的理由。

    “昌欢和谁好上了?”早晨上班前,恒安到二大爷屋里喝水时,二大爷轻描淡写地问了一句。

    恒安端水杯的手轻抖了一下,茶水差点洒了出来。恒安媳妇每天做好早饭,都要给二大爷泡壶茶,恒安上班前,总要到二大爷屋里倒杯茶喝。

    恒安知道,二大爷是从不跟他说闲话的,特别是耳背后以后,话更少了。恒安愣了一会儿,望着二大爷说,“没有啊。”

    看着恒安说话的口型,世德不屑地苦笑了一下,不得不替恒安妇夫对孩子们情感世界关心得不够而惋惜了。恒安想跟二大爷打听仔细,可二大爷耳背,又不会手语,要交谈,必须对着他的耳根,大声喊叫才行,而这类事情,又是忌讳大声交谈的。思忖片刻,恒安放下茶杯,起身上班去了,临出门,听二大爷从背后后叮嘱一句,“姑娘大了,爹妈得多操点心。”

    恒安心里有些乱。二大爷是老江湖,那种穿金透石的眼力,他是绝不怀疑的,要是没有十分的把握,二大爷是绝不会和他说这种话的。从前,恒安费时几年,破译了爷爷生前著述的《诡道》的前半部分,照着上面的招数,也曾小试身手,屡有斩获,从未穿帮,便把自己当成高人,平日里自视甚高。只是今天早晨,二大爷不动色地跟他讲了昌欢的秘事,仿佛遭人棒喝,方才觉得自己功力浅薄,远不是想像的那样。昌欢是自己的女儿,又在自己任教的学校里上学,又成天生活在一起,可是自己女儿身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当爹的居然一无所知,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反倒是足不出户、耳背眼花的二大爷,先发现了苗头,可见自己多么青嫩啊。

    似乎有意要惩罚一下自己的无能,恒安在心里着实把自己狂贬了一通,随后又把昌欢恋爱的对象,胡乱揣测了一通,却没得出个明确的结论,气忿之下,做出一种当父亲的不该做的事来,对昌欢进行盯稍。

    下午放学时,恒安立在窗前,两眼向操场瞄去。当多数学生离校后,恒安看见昌欢独自一人离开了学校。恒安随后离开了办公室,推上自行车,出了校门,和女儿保持一定的距离,尾随在昌欢身后。

    昌欢出了校门,并没往后街走,那是回家的路,而是向西街拐去,出了西门口,往郊外去了。过了西郊,便是乡村的田野。恒安远远望去,昌欢在西郊一户人家的街门前,遇见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身挎书包,显然是在等昌欢。昌欢迎了上去,正要贴近那年轻人,恒安紧蹬几下自行车,及时赶了过去,怒喝一声,“昌欢!”

    两个年轻人,同时哆嗦了一下。昌欢转过身子,看见父亲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站下,眼里像飘动着火苗。

    瞬间的目瞪口呆之后,昌欢脸上像画家的调色板,同时调和了几种颜色,一会儿白,一会儿红,一会儿青,一会儿紫,面对父亲怒视的目光,张了几下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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