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救?我爸爸妈妈都有高血压,我哥哥……如果我哥哥可以的话,他们又何必瞒着我。”
“叶茜……”
就像没听见他在喊我的名字,我继续说:“其实我真是讨厌这个病,真的,因为这个病,我失去了我的孩子。我最爱的男孩瞒着我,趁我昏迷的时候就结束了这个孩子的生命,我恨透了他,他怎么可以那么残忍的就杀了我的孩子,那也是他的孩子啊。可是后来,你告诉我我生病了,我突然觉得很开心,因为我知道他不是因为不爱我才不要这个孩子的。”
“叶茜,”乔治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听我说,你听我说,我可以救你,不光是因为我是医生,最重要的,我的HLA和你的完全吻合。”
他坚定的看着我,我着我的手温热有力,“跟我走。”
跟他走?也没什么所谓,反正已经不能比现在更糟了,大不了就是一死,这样的病,还能怎么样呢?
没准就真的好了也说不定呢。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你一定要救我。”
他的绿眼睛里突然盛满了哀伤,低着头说:“我母亲也是中国女孩,但是她在我五岁的时候就离开我了,也是白血病。二十五年前我没能救得了我的母亲,我发誓,我一定要尽我所能救治每一个同样患白血病的人。”
原来是这样。
“好啊,你带我离开吧。”我歪着头答应他。
他笑了,不是浅浅的笑,这次嘴角的弧度更弯,连眼睛也眯成弯弯的一条线,当真是风华绝代。我有一瞬间的怔忡,这样的笑,让我想起了那个男孩,他真正开心的时候也是这样笑的。
迅速收拾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最重要的就是我的那十条围巾。
“我要将它们邮寄给我的亲人们,这是我给他们的礼物。”
“很漂亮的围巾。”
“这也叫漂亮啊。”
“上面有你的爱,就是最漂亮的,从没有人给我亲手织的围巾。”
“怎么可能,你长的这么好看,一定有许多女孩子追你。”
“呵呵,是啊,可是英国女孩子是不会给男孩子织围巾的。我妈妈当年就是给我爸爸织了一条围巾当定情信物,我爸爸现在都还保存着。”
“这也许是我给他们最后的礼物了。”
“叶茜,不要轻易放弃。”
我笑了笑,不是放弃,是随遇而安而已。
跟老阿妈告了别,临走前我向她问了邮局的所在。
邮局里很冷清,是一间很小很小的邮局,只有一个窗口,窗口那头坐着一个年轻的藏族姑娘。
坐在长木椅上,当我最后在邮寄单上写下那两个字的时候,我的手竟然在颤抖。
文征。
终于还是离开了这里,这片离天堂最近的圣土。西藏,拉萨,别了。
如果可以,我一定要再来这里,希望那时有我的文征。
这一个月来,我不敢想起文征,想起的时候也不敢想他的名字,他的名字是一个魔咒,让我的心一阵一阵的疼,就像是有一根线在勒紧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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