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只知道他带着我换乘了一次,我们就直飞出境。我现在有点想知道乔治到底是什么背景,竟然可以在没有我的任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办好我的签证。
我一点不担心他到底会将我带到哪里去,机票都在他手上,我也不知道我是在哪里停留又继续飞到哪里去。
现在的我,就算卖了也是个赔钱买卖。
飞行的时间是漫长的,在飞机上我吃了五次药,每次吃完后他都会给再给我一块糖。没想到竟然是大白兔奶糖,我最爱吃的糖。
十几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到达了飞行的终点。
我们到达的时候是早晨,从机场的广播中我得知,这里是伦敦。
伦敦,这个充满震颤力的名字就让人不禁联想起那风光的历史和无上的权势。这个城市的娱乐也是日夜无间,永不停息。这是个让人狂喜与畏惧并存,灵感与愤怒共生的地方:一些闪亮的景致点缀着一个肮脏的专制舞台。
伦敦是第三世界和第一世界的「共同体」,街上名贵房车旁有随处讨饭的乞丐,守旧的传统与前卫的艺术形成对比。端庄的英女皇陛下,妖男歌手乔治男孩 (Boy George),前卫艺术家赫斯特 (Damien Hirst),印象主义画家泰纳(JMW Turner),精致吊钟和庄严的大笨钟,全都是来自一个城市。
突然就想到了曾在网上看过的这段关于伦敦的评论。
我不了解它到底是真是假,我只知道现在的我立身于的这座传说中的雾都,其实是很美丽的。早晨的阳光透过稀薄的雾气洒下来,将整个城市都晕染成淡金色,慵懒而优雅。
正是阳春三月,风都是温暖的,带着淡淡的海腥味湿润润的吹拂着我的脸颊,让我想到了刚刚离开的拉萨,风都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还没等我细细的欣赏伦敦的美景,就被乔治按进了一辆出租车,目的地不用猜就知道,自然是医院。
乔治将我安排在一间单人病房,四周虽也都是白色,但是搭配一整面的落地窗,不让人觉得阴森冰冷,反倒透露着温暖的气息。
我尤其喜欢落地窗,温暖的午后,大片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我就赤脚坐在窗前,看着一本明媚的小说,喝着一杯淡茶,当然我还希望可以有文征时时陪着我,我们相拥坐在地上,肩挨着肩,头靠着头,说着不为人知的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悄悄话,阳光将我俩的剪影铺陈在我们身后,细心看,是完美的心形。
那时我非常希望我和文征将来的房子可以有这样的落地窗,即便现在也是这样希望。
可是,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将来。
病房里还有独立的卫生间,有电视有电脑,有还沾着露珠的百合花,可以称得上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来度假的。
我也的确想过和文征来这里度假。
文征,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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