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要个大院子,白钢家租房的位置比较偏远,距镇中心的学校有二三里地。
玉珍刚开始上晚自习时,白钢和刘芳接送了她几次。
后来玉珍就坚持不再让父母接送了。
玉珍的班主任于老师就住在他们家后院,所以刘芳夫妇也不担心什么。但他们要求白胖晚上去上课必须带着手电筒,遇到特殊情况也好有个照亮的。
刘芳和白钢没注意到的是,晚课是几个老师轮着上的,于老师并不是天天都去。
玉珍是在初四一班就读。晚自习后回家时,她注意到四班的女班主任郝老师和她们是一道回家的。当于老师也有晚课时,她就和于老师一起走。于老师没课时,郝老师就等自己一块走。于是放晚学以后,要是于老师没来,玉珍就陪郝老师一块走。走到岔路口时,玉珍还拿手电给郝老师照着路,直到看着她走进家门口,才转身往自家走。
这些白玉珍都没对人说起。
玉珍上大学以后,她们母女偶尔谈到了郝老师老师。刘芳问:“郝老师又没教过你,你怎么知道她呢?”
玉珍说:“初四下晚课后我竟给她作伴了,咋能不知道呢!我们班主任没课时,她就在校门口站着,我出来了她才骑上车子走。我一看就知道她害怕,我们老师不来,我就陪她一道走,到她下坡顺着小路推车子往家走时,我就站在大路上拿手电筒照给她照亮。她到家门口时冲我挥手,我再骑上车子往咱家走。”
刘芳没想女儿十五六时这么善良勇敢,竟然能给四班那个五大三粗的女老师仗胆,而且这个老师还不是教她班的。她不由得对女儿又高看了一眼,女儿还有多少事情是自己所不知道的呢?
玉珍读初中时,曾跟人打过一仗。
玉珍的头发有些黄,一个原红星镇的调皮的学生给她起外号“黄毛丫头”。她听了之后不干了,就出手把人家打了。那孩子的父亲是个地赖子,他自己跟前也有几个捧臭脚的,见玉珍打他们的头儿,就一起动手来打玉珍。玉珍是毫不畏惧,施展拳脚几下就把他们都打趴下了。
那几个淘学生再没敢找她的茬,从此也再没人敢叫玉珍外号了。
这样玉珍的名号就这样出去了。
到重点高中上学后,玉珍一次架都没打过,而且她在班级里的岁数几乎是最小的,可是他们七班的学生都叫她大姐。刘芳知道后问女儿这是为什么,玉珍也感到莫名其妙的,说:“我也不知道呀!”她想了想又说:“红星镇中学的李欢到高中后跟我一个班,可能是她宣扬的吧。”
玉珍能有个好身体得益于白钢的鼓励。再一个就是玉珍的表姐曾教过她一些跆拳道的功夫。
从小白钢就不把女儿圈到屋里,鼓励她做一些户外活动,带她去滑冰游泳等,让她在学习的间隙里做做有氧运动,说这样能提高学习效果。
读初四时,越是学习忙碌,玉珍越是加强体育活动。她每天早晨都起来跑步。高中后在晚自习课间休息时,她也在操场上跑二圈。
有一天玉珍晨起跑步回来,笑着跟刘芳说:“妈咱家前边的叶爷爷看我天天跑步,就问我‘你是体育队的吗?’”
“那你咋回答的呀?”刘芳问。
“我说‘我不是体育队的!’我是在锻炼身体呢”,玉珍乐呵呵地回答说。
锦绣的这部小说已完结,再做后续的修改和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