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那么多年来,我见过的当事人不计其数,他们之中有学识渊博的高级知识分子,有精忠报国的军队长官,有尚在象牙塔的大学生,也有历经人事的老江湖。
有一些案子的当事人无辜蒙冤,但经过团队的努力,最终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而有一些案件我们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目睹了受害人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的恨之入骨以及失去家人后的痛彻心扉,虽经过巨大的努力,最后却没有取得一个预期的结果,这会让我产生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与愧疚感。
有时候刑事辩护律师很幸运,他们恰好能碰到一个案子,能洗刷别人的罪行,还他们清白。但大部分时候他们没有那么幸运,他们的客户,他们的当事人正是别人口中「罪大恶极」的那帮人。
在这些时候,作为律师我们有没有负罪感?有没有感到良心受到谴责?有没有一种助纣为虐的感觉?
坦率地说,会有。
说个我五六年前承办的案子吧。
01.
这是我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最纠结的一个案子。
案情并不复杂:一位男子报警称,在某居民楼内有人被杀。
警察到现场后,看到这名报警男子浑身是血,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里屋的床上,一名女子躺在血泊中,已经死亡。
经检验,死者全身有多处刀伤,其中,右颈总动脉全层破裂,右肝叶被捅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警方立即控制这名男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将其刑拘。
这起案件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地方:该名男子的身份是一位法律工作者,而且,在他的左胸部和脸部有多处刀伤。案发的时间为 2 月 15 日,是情人节的第二天早上。
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弟弟经人介绍找到我,希望我能够接受代理。基于王某的特殊身份和案件的挑战性,我非常爽快地接受了委托,并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王某。
根据王某的讲述:
死者小英与他相识多年,是他回老家出差时在按摩店认识的。按摩结束之后,他给小英留了一张名片,从此两人便开始交往,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来小英一直缠着他,要和他结婚,他不同意,因为他已经有了女朋友。
案发前两天,小英特意从老家来北京找他,住在他租住的房间里。他已经为小英买好了回家的火车票,并清理了小英在他住处的物品。
案发当天早上,他被胸口的一阵刺痛惊醒,发现小英拿着刀在扎他。他立即跳下床逃出卧室,到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再次进入卧室的时候他发现小英已经趴在床上。他走过去用水果刀扎了一下小英的左后腰一下,小英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他报警,直到警察出现。
王某反复强调,在前一天晚上,小英煮了牛奶强迫他一定要喝下。他怀疑小英在牛奶里面下了安眠药,所以他才会睡得那么沉。小英就是要杀死他的,他是受害人。
看守所的会见时间有限制,我们来不及深入交流就已经到了会见结束的时间。陪同我一起会见的,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资深女律师。
会见结束后,老律师笑着对我说,易律师,你回家可以去找一部美国电影看,名叫《致命诱惑》,也许会有所启发。
在听王某讲述案情的时候,我想起曾经看过的韩国电影《快乐到死》。讲的是:一位被戴了绿帽子的老公杀死出轨的妻子,又成功地嫁祸于妻子的情人。
回家之后,我特意找到《致命诱惑》。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位律师有了外遇,情人要求和他结婚,他又不想破坏自己的家庭。情人不断地骚扰他,威胁他的家庭,还冲进他家里意图杀害他。最终,这位律师把情人给杀死了。
虚构的电影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上演。剧情有些相似,但结果却是天壤之别。《快乐到死》中,那位老公因为手段巧妙,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致命诱惑》中,那位律师因为属于自卫性质,所以没有受到指控。而我的这位当事人,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被关在看守所里,等候法律的审判。
虽然我对王某的陈述有很多疑问,但是我又觉得不能轻易做出判断。毕竟他是一位有着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他应该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即使真的是他做的,他应该有充足的理由,留下足够的证据空间。对此,我觉得不必担心。
一切还是要看证据。
02.
程序进入到检察院阶段,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但看完卷宗后,我的心一下跌到了谷底。
关于王某与小英的关系,根据王某的供述,他们通过按摩认识后,小英就来到北京工作,和他住在一起。小英为他怀孕两次,有一次还是双胞胎。但是由于小英有较为严重的肾病,医生说不能生产,否则性命难保。所以,两次都是在怀孕六七个月的时候流产。王某想和小英分手,但是小英一直不肯答应,总是缠着他,包括到他工作的单位去闹。
一年前,两人发生争吵,王某将小英打伤,被派出所治安拘留十五天。
案发前两天,小英来到王某的住处,两人发生多次争吵。王某给小英买好了回家的车票,并将小英遗留在他住处的物品通过邮局邮寄回家,还给小英银行卡上打了 5000 元。
情人节那天晚上,应小英的要求,王某还为她买了一支玫瑰花。回家之后,王某为小英烧水洗澡、搓背,然后两人回房间休息。临睡前,小英为王某煮了牛奶。
关于第二天早上发生的事情,王某在公安局的讲述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版本一:迷迷糊糊睡觉中,王某感觉胸部刺痛。睁眼一看,小英正拿着刀扎王某的胸部。他立即将刀夺过来,扎了小英左肋一刀。然后报警。
这种版本是王某早期的几次口供。
版本二:痛醒后他跳下床,进入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重新回到卧室,小英已经趴在床上,他扎了小英左后腰一刀,然后报警。
这是第一次会见时王某向我们讲述的版本,而且此后他对案发过程都是这样讲述。
从始至终,王某都强调只扎了小英一刀。但是,小英身上至少有五六处刀伤,其中两处致命伤,另外几处的伤口也很深。警方从现场提取了两把刀,一把是刃长为十多公分的水果刀,一把是刃长五六公分的折叠刀(削铅笔的小刀)。
根据法医的说法:王某脸上的刀伤,可以由折叠刀形成;小英身上的伤口和王某胸口的刀伤,可以由水果刀形成。
然而,如果王某第二个版本的陈述是真实的,小英并没有接触王某从厨房拿出来的水果刀,那么,王某胸口和小英身上的水果刀刀伤,绝对不可能由小英造成。
这就意味着:无论如何,王某说了假话!而且经不起推敲!
一次次地翻阅案卷,我对小英的遭遇充满了同情。
小英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遗弃,被人收养后很早就出来做按摩女郎。结识王某后,以为人生从此有了依靠。王某比她大十多岁,她仍然来到北京与王某同居,并为他怀孕两次。虽然王某并不愿意,她还是执意想把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