珥瓷是毋庸置疑的主角,但是在这个水泄不通的世界她至多是个哂笑的小丑。
谨以此章,献给我亲爱的傅清绯。
[-前情提要-]
我给你一滴眼泪,你是否真的能望见我心中全部的海洋?
灰暗的双瞳像十二月的重庆,雾气缥缈,描绘出一个瘦小的轮廓,隔离般的蜷在阴湿的墙角里,颓落而萎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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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第一天见到那个男人的日子。
七月十一。
于我而言冷得像冰窖一样的日子那天终于理所应当地暖了起来。
两具一丝不挂的身躯交缠着填补原始需求的空虚,人类将它美名其曰,“爱情”。我想我是这其中某两人爱情的结晶,啊不对,应该是残留下来的枷锁。
我从有意识起就在孤儿院落脚了。
我甚至于并不知晓我所谓生身父母的模样。
我认为镜子是科技发展历来最失败的产物了,比白色污染的始作俑者还要可恶。每逢看着明晃晃的镜子里倒映出自己败絮其中的模样,连金玉都不在其外。
“楼乙。”那个女人又在叫我了。我真是个吝啬的人,甚至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去施舍她一个眼神。最后的最后,一定是她像打发叫花子一样把其他的孤儿们一哄而散后的剩饭摆到我的面前,然后还要作出一副圣母玛利亚的神情。
我就缩在自己的墙角里,等视野里没有任何一个讨人厌的大人或孩子之后,背过身把那碗剩饭扒干净。
这就是我自以为是的虚荣。
“噗哈哈,楼乙你这块破布不会是用水泥染得吧。”
我总爱装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所谓姿态,眼角的余光却急不可耐的扫过那污秽不堪的烟灰色衣裙。心里的肮脏就像强烈的日光下那蒙上蛛网的杀虫剂迅疾膨胀。
七月十一。
我就在这个日子里完成我人生的两次过渡。
就像现在傅清绯房间的墙壁上用榔头死死砸进去的钉子拼成的七一一的字样。
那天的太阳暖的炽烈,天空在它的背后像电力充沛的白炽灯一样。
我不去理会又来了什么心血来潮领养孩子的大人,我更情愿一辈子锁在这个隐晦的小角落,望着头顶四四方方的一角天空,足矣。
连同一脉骨血都能弃之无睹。那么毫无关系的一大一小就只剩下了主人和忠犬的关系。哎呀呀真是可惜我还没学会摇尾巴。
猝然一个如沐春风的声音炸响在我的耳畔。
——“就是她了。”
我愕然抬头,男人温厚的大掌呈现在我的眼前。手指不算修长,还覆了一二薄薄的老茧,却让我觉得尤其美妙。
“跟我回家好不好?”
我不知道这个男人究竟为什么会在形形色色的孩子里选择我,至少我认为我完全没有出众的资本。可当某天我无意翻到缘故的时候,蓦然懊悔,我果然就是那只被好奇心害死的垂死挣扎的猫。
我递上我脏兮兮的小手,灰白的指甲在盛极的阳光下淬上金色的光芒。
那天我昂首挺胸跟在他身后,出了这个灰败的院落。
他总是用一种似爱怜似沉痛的目光喊我“清绯”。我以为我终于不再是过街的蝼蚁了,却忘了人啊,穷其一生都逃不开世界的五指山,何况,我不是造物主眷顾的宠儿。
傅秉。
七一一。
我的父亲。
那条相生的吻鲈,抵上我所有的筹码,一同窒息。
我想温暖我笔下的两个孩子,杜撰一首荡气回肠。——咫尺不过天涯,因为最远不过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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